文档介绍:编者按:在北方,北京的楼市是比拟火的,北京的房产媒体做的也很到位,尤其是北京青年报的地产版。近日,北京青年报地产版邀请律师撰写了?204条补充条款 应对购房陷阱?(简称?204条?),在北京引起了轰动。很多购房人看了?204条?后,拿着报纸 (1)配电室:
(2)公共楼梯:
(3)电梯间:
(4)泵房:
第40条 面积尺寸:房屋的公摊
局部、面积及细节尺寸应当说明。
第41条 面积核实:买受人有权对任何一个尺寸进行核实,此等核实无需复杂的测量工具,仅凭在任意一个市场上购置的米尺即可进行测量。
第42条 通知到场:当买受人对公共面积进行测量时,如果发现出卖人提供的尺寸与事实不符,那么应当通知出卖人到场进行共同测量,此等通知可以通过 、普通信函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或者 ,出卖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到场;出卖人不到场的,有两人以上证明,买受人即可进行测量。
第43条 违约条件:买受人对其中一个尺寸的测量结果与出卖人提供的图纸不符,那么视为出卖人提供的公摊面积不合法,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公摊面积的费用。
第44条 违约责任:当出现上述违约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3日内双倍退还公摊面积的价款,不能退回的,那么应当每天支付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局部 住宅面积
第45条 公用局部建筑面积:
A、各公用
局部名称:
B、各公用局部面积:
第46条 专用局部建筑面积:
A、阳台建筑面积:
B、室内墙体面积:
C、室内使用面积:
D、其构成为卧室面积、书房面积、客厅面积、卫生间面积各为:
E、面积的数字以现有的出卖人提供的平面图纸为标准。
第47条 露台面积:鉴于露台面积并不计算在买受人购置面积之中,出卖人将面积为: 平方米的露台之永久使用权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在使用过程中无需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第48条 关于建筑面积的约定:
(1)买受人所购住宅约定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 至 平方米之间的,那么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买受人所购住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 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3)买受人所购住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 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建筑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4)如果因为出卖人的原因使面积扩大,导致买受人不得不支付比原来税率更高的税费,因此而多支付的税费由出卖人
承当;买受人同时有权不支付由于面积扩大所引起的各种费用的增加,必须支付的由出卖人承当,且保存退房的权利。
第49条 关于套内建筑面积的约定:
(1)买受人所购住宅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 至 平方米之间的,那么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买受人所购住宅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 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3)买受人所购住宅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 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套内建筑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4)交房后,套内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发生增加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积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内建筑面积增加比例的,买受人无须为任何增加的面积支付费用。
(5)交房后,套内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减少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减少;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小于套内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的,出卖人应当按照最有益于买受人的原那么退款,买受人有权选择诸多方案中的一个。
第50条 关于使用面积的约定:
(1)买受人所购住宅约定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 至 平方米之间的,
那么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买受人所购住宅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 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3)买受人所购住宅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 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使用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第51条 面积测量:买受人有权在入住前或入住后对室内全部长度、高度尺寸进行测量;如果需要对全楼进行测量的,出卖人有义务向买受人提供与本楼相关的图纸。
第52条 测量方法:买受人入住前有权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入户进行测量,如果测量结果与出卖人提供的测量结果有差异,那么双方有权提请法院或者有关机构进行最终决定,在此以前买受人有权先行入住,并且根据最有益于买受人测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