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物业服务人员配置参考标准
服务等级
服务工种
人数配置参考标准
备注
一级服务
客服人员
1人/400户~500户〔低于500户的不得少于2人〕
总建筑面积超过50万㎡。
保洁人物业服务人员配置参考标准
服务等级
服务工种
人数配置参考标准
备注
一级服务
客服人员
1人/400户~500户〔低于500户的不得少于2人〕
总建筑面积超过50万㎡。
保洁人员
㎡~1万㎡〔建筑面积〕
秩序维护人员
㎡㎡〔建筑面积〕
绿化人员
1人/1万㎡㎡〔绿化面积〕
维修人员
1人/2万㎡㎡〔建筑面积〕
二级服务
客服人员
1人/500户~600户〔低于600户的不得少于2人〕
保洁人员
1人/1万㎡㎡〔建筑面积〕
秩序维护人员
㎡~1万㎡〔建筑面积〕
绿化人员
㎡~2万㎡〔绿化面积〕
维修人员
㎡~3万㎡〔建筑面积〕
三级服务
客服人员
1人/600户~700户〔低于600户的不得少于1人〕
保洁人员
㎡㎡〔建筑面积〕
秩序维护人员
1人/1万㎡㎡〔建筑面积〕
绿化人员
1人/2万㎡㎡〔绿化面积〕
维修人员
1人/3万㎡㎡〔建筑面积〕
四级服务
客服人员
1人/700户~800户〔低于700户的不得少于1人〕
保洁人员
㎡㎡〔建筑面积〕
秩序维护人员
㎡㎡〔建筑面积〕
绿化人员
㎡~3万㎡〔绿化面积〕
维修人员
㎡~4万㎡〔建筑面积〕
物业小区人员配备方案
A、管理服务人员
〔1〕管理服务主管人员 无论面积多少,均应设项目经理1人。10万~30万平方米,可设副经理1人,服务中心主管1人,保安主管、工程主管、环境主管各1人。对超大型社区,则可以分设管理服务中心,人员配备遵循上述标准。
〔2〕楼宇巡查人员 10万平方米以下不设楼宇巡查员;15万平方米设1人;20 万平方米设2人;30万平方米以上设3人。
〔3〕服务中心人员 5万平方米以下设管理员1人;5~10 万平方米设2人;10~15万平方米设3人;以后每增加10万平方米,增设1人。如到达30万平方米以上,则按项目的实际情况,有可能增设新的服务中心,新服务中心的人员配备标准按30万平方米以下情况类推。
B、安全护卫人员
〔1〕安全护卫主管人员 30 万平方米以下配置主管1 人,保安班长3~4人。
〔2〕保安员
1〕全封闭小区〔人车分流〕每个出入口至少设置6人〔三班倒〕。
2〕巡逻保安员每3人一组可监护面积5万平方米左右〔三班倒〕。
3〕封闭停车场出入口处应设置3人〔三班倒〕。
4〕智能化小区〔大厦〕已设置治安、消防监控系统时,可适当减少保安人数,但每个消防、保安监控中心应至少配置屏幕监控保安员3人〔三班倒〕。
5〕安全人员综合劳动定额:每4000~6000平方米配置3人〔三班倒〕。
C、工程维修人员
〔1〕工程维修主管人员
1〕10万平方米以下配置主管1人,不设班长。
2〕10 ~30 万平方米,配置主管1人,设施设备运行班长1人,维修班长1人。
3〕30 万平方米以上可配置主管1人,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