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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沐雪 2022/4/1 文件大小:2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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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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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项目物资招标采购管理方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标准公司、项目采购行为,增加物资采购的透明度,有效降低规模采购成本,确保大宗物资采购、租赁质量,进一步降低工程成本,提高项目经济效益。依据《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结合公司实备的市场调查,配合评标定标。
合约部职责
1、对招标文件、合同文件进行合同内容评审。
2、对招标采购物资、设备的标的价给出与定额价、政府信息价、业主甲指乙供定价等基准定价的指导性比较意见。
3、对招标采购物资、设备涉及项目总承包文件要求的售后保修、服务和质保等要求,进行特别审查说明。
法务部职责
1、对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2、对招标、投标、开标和评标等过程进行合规性监督、审查,并通报招标组领导。

第四章 招标物资适用范围
第八条 公司、项目部大宗物资材料采购根据以下相关要求采取招标采购。凡工程建设一次性使用或可连续使用的物资(一个标段内相同、类似材料不得分散采购数量计划)。
1、影响建筑结构、外观的工程材料、装饰装修材料。
2、可分批延续使用的建筑辅助物资、工具用具式物资。
3、每批次机械设备采购〔租赁〕达10万元以上。
4、10万元以上的建筑材料。
到达以上数量的物资采购必须采取招标采购。
第五章 招标规定和要求
第九条 招标采购根据发起形式分为:公开招标采购、邀请招标采购〔合格供给方〕。
第十条 招标原则。
1、首选招标原则:公司为加强物资的采购管理,进一步标准物资采购行为,降低工程成本,保证材料质量,同时约束供给方与我方的关系,使双方关系更加标准并受法律保护,要求具备招标条件的物资必须组织招标采购;
2、集中招标优先原则:凡具备招标条件的项目物资采购不得将招标或集中招标采购划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躲避集中招标;
3、比价透明原则:不符合招标采购及集中招标采购条件的大宗材料、关键材料采购,由招标主管、采购主管联合以货比三家方式竞争性谈判批量采购,并形成细致的谈判记录、比价记录和审批记录;
4、招标采购必须遵循合理、合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十一条 属于以下情况,项目部经向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按照规定权限由项目部直接商洽采购,免予招标,并将实施结果报公司保障部核实备案:
1、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属于业主甲指乙供物资、不适合公开招标物资或专属材料〔或市场无法采购物资〕;
2、定制非标物资〔VI标示物、展示标志等〕;
3、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如工程抢险、施工急需等情况;
4、材料市场竞争不充分〔卖方市场〕;
5、甲指供给商较少,不能形成竞争性市场的物资;
6、采购的物资价值较低;
7、其他需经公司副总经理以上批准的情况;
第十二条 招标文件的编制
1、物资采购招标文件或集中采购招标文件由发起组织的工作小组编制,其中商务部分由招标发起组织的物资管理部门编制,工程物资的技术标准文件和标的描述由工程技术部门编制,由物资管理部门汇编经领导小组审核后发放。
2、物资采购招标文件主要包括两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要求部分。
商务部分:招标通告或邀请书、投标人须知、招标评标方法、合同条款、合同格式、投标指南等。
技术要求部分:合同技术条款、技术标准、技术规格、标的物描述、交货期限、交货状态、验收标准等内容。
其中工作小组必须在集中招标邀请中明确:被工作小组委托发放标书〔电子标书〕的公司或项目、地点、开标地点等内容。
在投标须知中明确:中标通知可能是公司或项目发出的,合同将与公司按项目名义签订。
3、招标文件的编制,可依照《物资招标采购文件范本》进行编制。
4、如果开标后招标人还将对标价进行谈判,必须在招标文件中书面明确将要进一步谈判,保障招标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十三条 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出售、答疑
1、资格预审:招标采购一般要求采取供给方标前预审,工作小组负责资格审查汇总并报领导小组审核,将通过的预审供给方发布。对于招标周期时间要求较短的可以采取资格后审,在开标评标后对预选中标投标人数量的二倍单位进行资格审核。
2、发放标书:在通告或邀请规定时间内,由工作小组负责向有资质的单位发放标书。
3、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期限内,由招标发起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技术部、合约部、保障部和项目部等部门进行答疑,对于需要澄清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5天内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递标前3天内以标书中规定的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七章 开标、评标、定标
第十四条 开标
1、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送交电子投标文件,在公司法务部独立邮箱******@163 ,独立统一接收投标电子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