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基坑支护结构安全等级福建省建专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基坑支护结构安全等级?如何划分基坑安全等级?基坑安全等级与支挡结构选型 2 基坑安全等级各规范(规定)的划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 )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DBJ13-84-2006 ) ?《福建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福州市深基坑与建筑边坡工程管理暂行规定》 3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条基坑支护设计时,应综合考虑基坑周边环境和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基坑深度等因素,按表 采用支护结构的安全等级。对同一基坑的不同部位,可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 4 表 支护结构的安全等级安全等级破坏后果一级支护结构失效、土体过大变形对基坑周边环境或主体结构施工安全的影响很严重二级支护结构失效、土体过大变形对基坑周边环境或主体结构施工安全的影响严重三级支护结构失效、土体过大变形对基坑周边环境或主体结构施工安全的影响不严重 5 条文说明对支护结构安全等级划分的解释规程对支护结构安全等级采用原则性划分方法而未采用定量划分方法,是考虑到基坑深度、周边建筑物距离及埋深、结构及基础形式、土的性状等因素对破坏后果的影响程度难以统一标准界定,不能保证普通适用,定量化的方法对具体工程可能会出现不合理的情况。 6 条文说明对支护结构安全等级划分的解释划分原则: 1、基坑周边存在受影响的重要既有住宅、公共建筑、道路或地下管线等时,或因场地的地质条件复杂,缺少同类地质条件下相近基坑深度的经验时,支护结构破坏、基坑失稳或过大变形对人的生命、经济、社会或环境影响很大,安全等级为一级。 2、当支护结构破坏、基坑过大变形不会危及人的生命、经济损失轻微、对社会或环境的影响不大时,安全等级可定为三级。 3、对大多数基坑,安全等级应该定为二级。 7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DBJ13-84-2006 ) 条本节适用于各类基坑工程。所有基坑工程均应进行工程勘察,基坑工程勘察宜与主体建(构)筑物工程勘察相结合进行。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可根据基坑开挖深度、场地岩土工程条件、周边环境和破坏后果的严重性进行划分,应符合表 的规定。 8 表 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划分标准安全等级基坑开挖深度 h/m 场地岩土工程条件周边环境条件破坏后果重要性系数一级 h≥8 场地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基坑揭露的软土厚度≥ 基坑周边 1倍开挖深度范围内有重要建(构)筑物、市政设施或管线很严重 二级 5≤h<8 场地地质、水文地质条件一般,基坑揭露的软土厚度< 基坑周边 1-3 倍开挖深度范围内有重要建(构)筑物、市政设施或管线严重 三级 h<5 场地地质、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无软土基坑周边 3倍开挖深度范围内有重要建(构)筑物、市政设施或管线不严重 与《基坑规程》相同 9 注: 1、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即可确定基坑工程安全等级; 2、有特殊要求的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3、破坏后果指支护结构破坏、土体失稳或过大变形对基坑周边及地下结构施工的影响程度。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