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税法基础知识(国税) 税务登记知识(一) 一、什么是税务登记 1、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 2、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实行法定登记的一种管理制度。 3、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段。 4、税务登记就好比生产、经营的‘税务户籍证’ 5、税务登记证分为正本、副本 6、正本应悬挂于生产经营场地显眼处,亮证经营。 7、副本则是办理日常涉税业务的基本资料(减税、免税、退税、领购发票等) 8、丢失及时申请补办二、税务登记的分类 1、税务登记分为企业的税务登记和个体工商户的税务登记 2、税务登记是实施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也是纳税人必须履行的义务。 3、法律上确定了征税对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4、纳税人凭税务登记证件办理涉税事宜。三、为什么要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用途: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免、退税,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税,领购发票,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办理停业、歇业,其他有关税务事项。四、如何办理税务登记 1、办理时限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的 30天内 2、受理机关生产经营地或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3、对逾期不办理的,税务机关有权期限改正并处以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4、办理所需材料:工商营业执照,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的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房产产权属证明文件和兔子房屋租赁合同,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5、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 180 天,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6、上述在同一地累计超过 180 天,只纳税人在同一县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 12个月内累计超过 180 天。 7、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8、税务登记表有三种不同款式,分别对应单位纳税人、个体经营户以及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税务登记知识(二) 一、变更税务登记的办理 1、需要办理税务变更的情况:改变纳税人名称,改变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企业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改变生产、经营方式或者经营范围,改变经济性质、核算方式、隶属关系,改变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或开户银行纳税账户,注册地点或经营地址在本行政区迁移,改变营业执照号码、电话号码,企业股权发生转让、企业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发生变动,其他需要变更。 2、变更税务登记的时限纳税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的,应与 30 日内,持有关资料证件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按规定不需在工商行政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于 30 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3、变更税务等级应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处理。二、个体工商户停复业办理 1、办理对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 2、办理内容:停业登记、复业登记。 3 、停复业时间要求: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在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班里复业登记,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4 、停业登记办理方式:如实填写停业申请登记表,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税务登记证,发票领购簿,有税务机关代为保存。 5 、复业登记办理方式:如实填写复业申请登记表,经审批通过后,取回税务登记证等证件。 6 、停业期满,需继续停业的,应在税务机关核准的停业期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办理继续停业申请。三、税务登记的注销办理 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2、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3、纳税人因生产,经营地点,跨市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 4、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限要求: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情况,生产经营地点变更应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办理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办理注销登记的, 15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前办理税务登记。 5、情况 2,15日内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6、办理税务登记的主要前期事项:缴纳结存发票,清缴税款,稽查结案 7 、特定纳税人前期准备事项:一般纳税人需要先缴售防伪税控设备和有关税务证件资料;非独立核算且非独立申报纳税的分支机构,不须清税清票;总机构应先办理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的注销手续;破产企业提供企业破产清算裁定书再缴***,清缴税款;有进出口业务的纳税人,需办理出口退税证的缴售。四、重新税务登记的办理 1、已经办理税务登记注销,之后时间内又想要恢复生产经营 2、时限要求, 30日内五、常见问题 1、非正常户人,已办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纳税 2、非正常户取消,不能领购发票的 3、非正常户注销,超过一年,可注销税务登记。发票的基础知识(一) 一、什么是发票?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