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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司法行政志
15 场,
咨询 740 人次,受教育人达 6 万人次。设立法制宣传广播室,
投广播稿 15 篇,采用率 100%。1992 年 5 月份,地区普法讲
师团来志丹县举办了领导干部普法轮训班,参加学习的县级
领导 22 人,副科级以上领导 203 人;培训了 12 名乡镇普法
骨干、行政村普法骨干 308 人,巡回基层进行普法演讲宣传。
1992 年 3 月,组织农村普法工作队逐乡逐村进行《文物
保护法》专项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巡回三道川播放《文物
保护法》利用有线广播播放宣传稿件,刷写标语 30 条,办专
栏两块,散发文物法规宣传单 1000 余份,发放普法教材 506
套、1611 本,印发各类宣传资料 20 余种、5100 份,张贴各
类法制宣传标语 68 条,悬挂横幅标语八幅,办法制宣传专栏38 处 49 期,举办法制宣传广播讲座 80 讲,办普法报 5 期。
是年,在双河乡向阳沟村和南洼村开展“二五”普法和
依法治理试点工作,集中纠正了买卖婚姻、早婚早育、超计
划生育和经济合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还配合“严打”斗争,
打击了犯罪分子,教育了群众。配合乡镇重新修订了乡规民
约、行政村各项管理等规章制度,调整了村级调委会。全乡
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 85 起,解决各种矛盾 15 件,清收农户
拖欠的义务统筹款 29244 元,拖欠粮 2 万余斤,收缴各种罚
没款 2300 元。
1993 年,以宣传宪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义务教育法、
文物保护法、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减轻农民负担条例、陕西
省文物保护管理和陕西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为主要内容,重
点抓了一乡(张渠乡)、一大口(财委口)、两系统(文化、
教育系统)、三个局(税务局、土地局、农业局)、一个企业(县
农付公司)实施普法规划。11 月中旬,由人大牵头,县司法
局配合,对县级 20 个行政单位专业法学习宣传和推行执法责
任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组织了 8 个单位学习专业法考
试,76 人参加考试,通过率 100%。全年,办法制宣传专栏 12
期,出动宣传车巡回乡镇和群众集中的地方宣传 16 次,普法
宣传人员深入机关、企业、农村宣讲 18 次,印发宣传资料 7144
份,征订教材 3792 套,受教育人达 6 万人次。
1994 年,根据“二五”普法规划安排对全县普法工作做了全面部署。重点对统计局等七个职能局,金鼎、顺宁等四
乡和两个乡政村进行了检查,对农村社会治安状况进行全面
整治,整顿中宣传各种法规 12 部,召开宣传动员会 142 次,
受教育人两万余人。
1995 年,完成“二五”普法验收评比工作。志丹县确定
了 4 个乡镇、4 个村、4 个企业,4 个行政部门,5 个事业单
位的“二五”普法和依法治理示范点。6 月份,司法局联合
委宣传部,联合下发《关于评选全县二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
进个人的通知》和《关于第二个五年普法教育工作总结验收
的安排意见》。8 月召开普法领导小组会议,会后,抽调 20
名同志分组,由 4 名县级领导挂帅分 4 个小组,用 2 月时间
对“二五”普法工作进行了排查。在延安全区检查验收中,
志丹县居全区第二,圆满完成“二五”普法任务。
第三节 “三五”普法教育
“三五”普法的时间为 1996-2000 年,重点对象是,各
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行政
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村基层干部和青少年。“三
五”普法的总体目标主要是,通过在全体公民中开展《宪法》
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普及教育,使全体公民特别是
广大干部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各级干部依法办事、
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与能力,初步实现全方位依法治县。
1996 年 4 月,在总结“二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对全县“三五”普法启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结合全县实际
制定出了志丹县第三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成立了
“三五”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全县每年每人一角钱
的普法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1997 年,全县各乡镇、
县级各工作部门落实了“三五”普法工作人员 180 名。
1996 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宣传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
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 30
多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