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药品批发企业现代物流基 息系统(TMS)、电子标签辅助拣货系统(DPS)、自动仓储系
统(AS/RS)、射频技术(RF)、自动连续补货技术(CEP)、条码
技术(Bar Code)、电子数据交换(EDI)等,均可帮助实现对药
品仓储物流过程的管理;本标准依托上述仓储物流技术设施
设备和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制定,企业可通过本标准完成对药
品运输、收货、验收、储存、分拣、装卸、搬运、包装、配送和
信息管理等基本功能的组织与管理,提高自身的现代化管理
水平,逐步推动我省药品流通企业做大做强。
河南省地方标准公共服务平台近年来,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少之又少,本标准的建
立,在充分考虑了我省的经济发展实际的前提下,未设立过
高门槛,有助于减轻企业负担,扶持企业发展。本标准有助
3于培育新生企业,解决一部分社会就业问题,有助于打破医
药产品市场分割、地方保护的局面,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跨地
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有助于培育大型现代药品流通骨干
企业,整合药品仓储和运输资源,实现多仓协同,鼓励中小
型药品流通企业专业化经营,推动部分企业向分销配送模式
转型。本标准的制定是我省批发企业审评政策演变发展、与
时俱进的结果,推动我省批发企业物畅其流、快捷高效的专
业化药品现代物流体系的形成,确保药品供应及时和保障药
品流通安全与质量,更好地指导开展药品现代物流业务。
当前,国家药品监管主管部门尚未明确药品现代物流的
内涵、要素和基本要求,我省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相关政策
文件相继废止,同时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的申请依然持续不
断,在此背景下,及时出台本省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现代物
流基本要求,是社会和监管的共同期盼。
二、任务来源及编制原则和依据
(一)任务来源
河南省地方标准《药品批发企业现代物流基本要求》由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归口,由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河
南省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河南省地方标准公共服务平台2021 年 8 月,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下达
2021 年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豫市监函〔2021〕
72 号),正式批准该标准的编制(立项编号:20211110258)。
4(二)编制原则
该地方标准的编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严格遵循了国
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我省地方标准及相关行
业管理的规定,按照 GB/T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则起草。主要遵循
了科学性、一致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
该标准的制定基于 2016 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
局颁布令第 28 号公布的《关于修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
范〉的决定》(以下简称新版 GSP)及等文件要求,起草团队在
掌握药品流通相关政策标准的基础上,又调研学习了北京、
上海、广东、海南、浙江、江苏、江西、重庆、辽宁、山东、山
西、甘肃、河北、安徽等省份药品批发企业开办标准,结合我
省药品批发企业发展历程和现状,根据新颁布《药品管理法》
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下,制定了科学、准确、可操作性强的
药品批发企业现代物流基本要求。
该标准对我省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现代物流提出了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