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肥市建设领域清退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办事指南
(一)清退依据
《合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合劳社秘[2007]96号)
(二)清退要求
工程竣工后,施工企业应当在工程驻地醒目位置进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结清公示,并同时公示市维权办投诉电话:65617070、65617075。公示期不得少于30日。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到市维权办办理保障金清退手续。
工程因故停建,建筑业企业应及时同项目业主办理工程决算,并按上述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10日后且无投诉,方可办理保障金清退手续。
(三)提交材料
(1)《合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清退申请表》(附件)(http//http//站下载);
(2)《合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确认书》(第二联);
(3)农民工工资支付结清公示单;
(4)法人委托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维权工作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
(5)银行进帐单(回单);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合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清退申请表
申请单位
(施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
(驻肥负责人)
工程项目名称
项目业主单位
交纳保障金金额
(大写)
交纳日期
年月日
申请单位经办人
姓名
岗位证书号
联系电话
该项目农民工工
资结算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
年月日
该项目农民工
工资结算情况
申请单位开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申请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项目业主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开发区建管
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维权机构
经办人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市维权机构意见
(建设)首席代表(签字): 年月日
单位(公章)
(劳动)首席代表(签字): 年月日
说明
1、表中各项内容应填写准确、完整,涉及单位名称必须写全称;
2、岗位证书号是指“合肥市建设领域维护农民工权益窗口工作人员岗位证书”编号;
3、项目业主意见栏应写明:项目竣工时间、代为垫付的保障金金额、同意清退施工单位名称。
3、《施工许可证》由开发区建管部门发放的,“开发区建管部门意见栏”应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