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最新资料推荐…………………………………………………
……………………………………………………………最新资料推荐…………………………………………………
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〇总称。
住宅建筑面积毛密度
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万m2/hm2)。
建筑面积毛密度
也称容积率,是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万m2/hm2)或以居住区总建筑面积(万m2)的比值表示。
住宅建筑净密度
住宅建筑基底总面积与住宅用地面积的比率(%)。
建筑密度
居住区用地内,各类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居住区用地面积的比率(%)。
绿地率
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居住区用地面积的比率(%)。
绿地应包括:公共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其中包括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不应包括其它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
停车率
指居住区内居民车的停车数量与居住户数的比率(%)。
地面停车率
居民汽车的地面停车拉数量与居住户数的比率(%)。
拆建比
拆除的原有建筑总面积与新建的建筑总面积的比值。
( 取消该条)
(取消该条)
3 用地与建筑
居住区用地构成中,各项用地面积和所占比例应符合下列规定:
居住区用地平衡表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参与居住区用地平衡的用地应为构成居住区用地平衡的用地应为构成居住区用地的四项用地,其它用地不参与平衡;
居住区内各项用地所占比例的平衡控制指标。
4 规划布局与空间环境
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应综合考虑周边环境、路网结构、公建与住宅布局、群体组合、绿地系统及窨环境等的内在联系,构成一个完善的、相对独立的有机整体,并应遵循下列原则:
方便居民生活,有利安全防卫和物业管理:
组织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公共活动中心,方便经营、使用和社会化服务;
合理组织人流、车流和车辆停放,创造安全、安静、方便的居住环境;
(取消该款)
居住区的空间与环境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规划布局和建筑应体现地方特色,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合理设置公共服务设施,避免烟、气(味)、尘及嗓场对居民的污染和干扰;
精心设置建筑小品,丰富及美化环境;
注重景观和空间的完整性,市政公用站点等宜与住宅或公建结合安排;供电、电讯、路灯等管线宜地下埋设;
公共活动空间的环境设计,应处理好建筑、道路、广场、院落、绿地和建筑小品之间及其与人的活动之间的相互关系。
便于寻访、识别和街道命名。
在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范围内进行住宅建设,其规划设计必须遵循保护规划的指导;居住区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古树名木必须依法予以保护;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