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 一、范围本规程规定了高压变电所建筑、安装施工过程中, 为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而应采取的措施和应遵守的安全施工要求,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变电所的建筑、安装、现场加工和启动带电等工作。二、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 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102 – 74 圆股钢丝绳 GB3608 – 83 高处作业分级 GB3805 – 83 安全电压 GB3878 – 8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4387 – 84 工厂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 GB5082 – 85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6067 – 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6722 – 86 爆破安全规程 GB50194 – 9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DL408 – 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 9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工厂安全卫生规程( 1956 年5月 25 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 29 次会议通过)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1956 年5月 25 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 29 次会议通过)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国家劳动总局( 79 )劳总锅字 18 号文颁发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国家劳动总局( 81 )劳总锅字 10 号文颁发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建设部三、通则 总则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适应发展高电压和大容量变电所、采用新工艺及新技术的需要, 确保职工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并结合变电工程建设施工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程。 施工单位应根据本规程的规定, 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编制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施工单位的各级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本规程; 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和严格遵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从事特种作业或第二工种的作业, 必须按该工程的有关规定, 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 在执行本规程的同时,必须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 一般规定 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国家防火、工业卫生等有关规定。 临时建筑工程应有设计,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竣工后应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施工现场的排水设施应全面规划。排水沟的截面及坡度应经计算确定,其设置位置不得妨碍交通。凡有可能承载荷重的排水沟都应设盖板或敷设涵管, 盖板的厚度或涵管的大小和埋设深度应经计算确定。排水沟及涵管应保持畅通。 施工现场敷设的能源管线不得任意切割或移动。如需切割或移动,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悬崖、陡坎、深坑、高压带电区及危险场所等均应设防护设施及警告标志;坑、沟、孔洞等均应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设可靠的围栏、挡板及警告标志。危险处所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凡在有有害气体的室内或容器内工作均应设通风装置,并设置其他安全设施。 施工现场设置的各种安全设施严禁拆、挪或移作它用。 生活区与施工现场宜隔开,与施工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穿好工作服,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 10 从事高处、粉尘或有毒等工作的人员必须经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上岗。 . 11 下坑井、隧道或深沟内工作前, 必须先检查其内是否积聚有可燃或有毒等气体, 如有异常,应认真排除,在确认可靠后,方可进入工作。 . 12 施工场所保持整洁, 垃圾或废料应及时清除, 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坚持文明施工。在高处清扫的垃圾或废料,不得向下抛掷。 道路 施工现场的道路坚实、平坦, 主车道的宽度不得小于 5m, 单车道的宽度不得小于 3. 5m。 现场道路跨越沟槽时应搭设牢固的便桥并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人行便桥的宽度不得小于 1m, 手推车便桥的宽度不得小于 1. 5m, 马车、汽车便桥应经设计, 其宽度不得小于 3. 5m。便桥的两侧应设有可靠的栏杆。 现场道路不得任意挖掘或截断。如必须开挖时,应事先征得施工管理部门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