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仲裁协议书甲方:XXXXX公司。
住所:XXX市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王XX,男,45岁: .
仲裁协议书甲方:XXXXX公司。
住所:XXX市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王XX,男,45岁,系该公司总经理。
乙方:XX局XX公司。XX住所:市路XX号。XXXX法定代表人:李XX,男,38岁,系该公司经理。
双方于1994年3月1日签订并经XX市公证处公证了松散型联营汽车运输煤炭业务的《联营协议书》,联营的1年期限已经届满,双方未获得利润;又实际联营半年多,仍未见利润。有鉴于此,双方一致同意选择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确认联营业务终止,解除联营协议,分割联营投资购置的固定资产,分担债务,分享债权,彻底清算双方的联营业务。双方一致接受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依据我国《仲裁法》和国家的示范仲裁规则以及该会自己的仲裁规则,对上述纠纷所作的一次性终局裁决结果。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年月日签订于XX市XX区
XX
制度说明
制度是以执行力为保障的。“制度”之所以可以对个人行为起到约束的作用,是以有效的执行力为前提的,即有强制力保证其执行和实施,否则制度的约束力将无从实现,对人们的行为异于普通的木条或钢板,只能是可能性的标尺,而不是现实的标尺。制度亦并非单纯的规则条文,规则条文是死板的,静态的,而制度是对
人们的行为发生作用的,动态的,而且是操作灵活,时常变化的。是执行力将规则条文由静态转变为了动态,赋予了其能动性,使其在执行中得以实现其约束作用,证明了自己的规范、调节能力,从而得以被人们遵守,才真正
成为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