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正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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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到不污染环境。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本市及物业管理部门的强制停止施工和临时静间施工规 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书面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验收后两日内交付尾款,如果甲方未按上述时间足额支付尾款,每拖延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1‰违约金。验收时甲方签署验收单,付清尾款后,乙方签署保修单,并与甲方输工程移交手续。如甲方七日内未交尾款,则视同甲方放弃保修要求,乙方不再承担保修义务。
关于工程中期验收及竣工验收的有关约定:
工程验收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2日内进行验收,如果甲方既不验收又不在上述时间内提出书面意见则视为甲方认可该期工程验收。甲方入住(包括搬入家具)视为验收。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
甲方交付设计定金后,乙方指定设计师为甲方提供咨询、设计、预算等服务(定金额:500元),此款项在设计费或尾款中扣除。
工程款支付方式按下表:
次数
款项名称
款项包含
付款时间
1
首期款
合同款× 30 %
签定合同即付
2
二期款
合同款× 40 %
水电验收即付
3
三期款
合同款× 25 %
木工基本完工油漆进场收即付
4
尾款
合同款× 5 %
竣工验收即付
第十一条 工程保修
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盖有乙方印章的《保修单》(无印章无效)。
甲方未付清工程尾款,乙方有权不予签署《保修单》,同时不承担保修责任。
“甲方未付清工程尾款”同时包括下列情形:
减项未全额支付违约金的;
增项或水电项目予以优惠的。
在工程保修期内,甲方通知乙方维修时,应出具《保修单》。
在工程保修期内,甲方通知乙方维修时,乙方须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查项,并在双商定的时间内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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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出现在《预算书》及《工程洽商单》上的项目乙方不承担保修责任。
在工程保修期内,乙方仅负责工程保修、维修,不负责由此産的租房、物业管理费,误工费等任何名目的“损失”。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修期限为二年。
第十二条:有关施工项目
据有关规定,乙方无权改造承重墙、燃气管线、暖气管片,甲方若要进行以上项目施工,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将批准文件交乙方备案。乙方的改造验收后,负责维修,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房屋墙面如为砂灰墙(含加油灰的混全砂浆、麻刀灰等)或轻质隔墙、保温墙或其他有可能容易开裂的墙休,因其建筑工艺存在较重的墙面开裂因素,需在整个墙面进行防裂处理,此项费用由甲方承担。未对基层进行防裂处理的,乙方不承担墙面开裂责任。工程验收后,乙方不对该墙面负保修责任。
防水工程的工程量以展开面积计算,根据防水材料性能及工艺要求的特殊性,单项防水工程造价按量计算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费。
水、电管路敷设按 元/㎡(住宅建筑面积)预收费,中期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据实结算。
各种橱柜、低柜、吊柜等高度不足1米的家具均按延米计算,工程量小于1米的按1米计算,超过1米按延米据实计算。
水电管中改造工程量按延米计算,不足整米按整米计算。
装饰项目工程量据实结算,门窗洞口按1/2扣除;方进行工程量时,顶角线、踢脚线、门窗套线等处不做扣除计算。
《预算书》中清运费指由施工现场运至物业指定小区内垃圾站所产生的费用,外运由甲方自理。
工程合同中,甲方承诺所有施工项目(除燃气改造、空调)均由乙方施工,凡因甲方擅自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从事其他工程项目导致交叉施工,乙方不再承担工期延误责任和成品保护责任,且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交叉施工导致工期拖延而给乙方造成的误工损失。
如甲、乙双方签署的《预算书》可无厨房、卫生间防水工程项目(或须填充的厨、卫地面甲方要求只做一层防水),发生渗漏,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有关责任
合同当事人双方任何一方违约(或部份违约)的须向对方支付约定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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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输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钖搬入家具等)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男方负责。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甲方未按期足额支付中期款、尾款的,每延误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1‰违约金。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1‰违约金(但不承担其他“租房”、“单位罚款”等各种任何名目的“损失”)。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釰,双方应友好协商或向主管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