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审计案例分析(二) 案例十五(应收账款函证) 一、资料: 审计人员在审计 ABC 公司 2009 年应收账款余额时, 了解到该单位应收账款长期账目不清,除与少数业务发生频繁的客户保持对账外,很少与其他欠款客户对账,其余额是否真实、正确,被审计单位财务人员也不敢肯定。由此,审计人员对该单位应收账款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决定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函证,以查证其真实性。审计人员审计期间,选取了其中部分重要的应收账款明细余额进行积极式函证,在规定的回函截止期内,收到了以下反馈信息: 1. 客户 A 回函确认欠款数与 ABC 公司账面数一致。 2. 客户 B 回函表示 ABC 公司账上反映的余额 20 万元不正确,因为其中 10 万元货款已于 2009 年 12 月 20 日汇付,因此只欠 10 万元。 3. 客户 C 回函表示近年未与 ABC 公司发生业务往来, 2009 年年底前不存在欠 ABC 公司货款情况。 4. 客户 D 回函表示好像不欠 ABC 公司款。 5. 客户 E 回函说明原欠 ABC 公司的 30 万元货款,双方已于 2009 年8月8 日达成协议: 用一辆价值 15 万元的小轿车抵债,此后双方债权债务一笔勾销。因此不再欠 ABC 公司款。 6. 客户 F 没有回函。二、要求 1. 简要描述确定应收账款函证的对象、范围和方式时应考虑的因素。 2. 针对上述回函情况,审计人员下一步应采取什么样的审计程序。三、参考答案 1. 确定应收账款函证的对象、范围和方式应考虑(但不限于)以下因素: ⑴与应收账款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的好坏。内部控制好,可以选择较少的函证样本; 反之,应选取较多样本进行函证。⑵应收账款余额的大小。对余额较大的应收账款明细户应作为函证重点;反之,可以不作为函证重点或对象。⑶应收账款余额的重要程度。审计人员经专业判断认为性质重要的明细账余额,如长期挂账不清、余额不大但发生额较大和关联交易产生的应收账款等明细户余额, 应作为函证重点; 反之,可以不作为函证重点或对象。⑷对作为函证重点的客户应采取积极函证方式函证;对不作为函证重点的客户,可选取其中部分客户采取消极函证方式函证。⑸选择函证对象的样本量时,可以采取统计抽样方法或非统计抽样方法。 2. 对不同回函情况的审计程序: ⑴对客户 A 的回函不作处理。因为客户 A 确认的欠款与 ABC 公司账面数一致。⑵对客户 B 的回函应进一步核实其真实性。审计人员可以作如下检查: 一是检查 ABC 公司 2009 年 12 月份银行对账单, 看是否有银行已收到而公司未记账的 10 万元货款的未达账项,如情况属实,则应要求 ABC 公司调整应收客户 B 的年末账户余额;二是检查 200 9 年以来至审计日止 AB C 公司银行日记账记录的收款或银行对账单新产生的未达账项,看有无收到客户 B的 10 万元货款,如情况属实,则可以不作处理。⑶对客户 C 的回函应进一步检查其真实性。审计人员应进一步检查 ABC 公司应收客户 C 货款的原始凭证,如销售合同、发票和有关商品出库单、运输单等,查明是否与客户 C 有销售业务往来。如果确实没有与客户 C 的业务往来,还要进一步查明原因: 一是 ABC 公司是否虚构应收账款, 通过扩大应收账款和相应的销售收入来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 如情况属实, 要严肃处理, 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