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第一篇建筑设计
1设计基本规定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管道连接时,必须在排水口以下设存水弯。存水弯的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
3采暖、通风和空调
通风
《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141—2004非金属风管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非金属风管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GB8624中不燃A级或难燃B级的规定。
风管内不得敷设各种管道、电线或电缆,室外立管的固定拉索严禁拉在避雷针或避雷网上。
4 电气
供电系统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采用接地故障保护时,在建筑物内应将下列导电体作总等电位联结:
一、PEPEN干线;二、电气装置接地极的接地干线;三、建筑物内的水管、煤气管、采暖和空调管道等金属管道;四、条件许可的建筑物金属构件等、导电体、等电位联结中金属管道连接处应可靠地连通导电。
变电设备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外界可导电部分,严禁用作PEN导体。
在TN-C系统中,严禁断开PEN导体,不得装设断开PEN导体的电气。
第三篇建筑防火
2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消防车道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95(2005年版)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
3防火分区和建筑构造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展览建筑的展览厅符合下列条件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0m:
1 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建筑内或多层建筑的首层;按本规范第89、11章的规定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排烟设施和火灾
2 自动报警系统;内部装修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
有关规定。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95(2005年版)高层建筑内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
建筑类别
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m)
一类建筑
1000
二类建筑
1500
地下室
500
,其裙房的防火
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m2,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
防火墙、隔墙、幕墙和楼板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建筑幕墙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窗槛墙、窗间墙的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然材料。,其墙内填充材料可采用难燃材料;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幕墙,、;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穿过防火墙处的管道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电梯井、管道井及管道缝隙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533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其电缆井、管道井应每隔2〜3层在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等级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应在每层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等级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
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洞,其空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
变形缝构造基层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5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应设置消防水池:
1 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
2 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1条进水管,且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大于25L/s。
6 防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防火
防排烟系统设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下列场所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
1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
2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3 设置自然排烟设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