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技术标准
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技术标准
Delimitation Technical Standards Of River Management Scope
特制定本标准。
划界范围:重庆市流域面积100km2及以上河流和流经城镇规划区集水面积2km2以上的河流必须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其它河流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
河道管理范围内洪水分析计算和划界测量工作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洪水分析计算由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水利行业设计资质和水利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承担。划界测量工作应由具备测绘资质的单位承担。
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应以下列文件为依据:河道岸线利用与保护规划、城镇河道利用与保护规划、流域防洪规划、城市防洪规划及总体规划;洪水分析计算成果;已批准水利工程设计成果;其它相关文件。
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应按以下工作流程进行:
1 编制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实施方案(附录A);
2 绘制河道管理带状地形图及桩点大断面图;
3 在带状地形图上标出河道管理线及管理线桩(牌)点;
4 河道管理线桩(牌)点定点放样;
5 河道管理线桩(牌)及告示牌制作与安装;
6 编制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报告;
7 划界成果验收;
8 资料整理归档并建立数据库。
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为《××区(县、自治区)×××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报告》(附录B)以及现场设置的“一桩一牌”。
河道管理范围划界结束后应由市、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对划界成果进行验收,验收成果为《××区(县、自治区)×××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验收鉴定书》(附录C)。
划界工作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法规、文件、规范和标准的规定执行。
划界标准
有河道岸线规划的河段以批准外缘控制线为准。
无河道岸线规划和无水利工程的河段,以该河段防洪标准设计洪水位与岸坡的交线划定河道管理线:
无河道岸线规划,有水利工程的河段:
1 水利工程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中明确了工程管理范围的,按其确定的管理范围划定。
2 水利工程没有初步设计文件或在原设计文件中没有明确管理范围的,按照《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及河道岸线规划编制中的相关规定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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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分析计算
一般要求
1 根据工作任务和内容确定计算河段范围。
2 依据分析计算内容,收集整理资料,如缺少必要的资料,应开展调查。
3 根据流域特点、资料情况,选择洪水计算方法进行分析计算。
4 对成果进行合理性分析,确认分析计算成果。
5 完成洪水分析报告。
资料收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收集流域和周围相关地区水文资料,应收集水文站设站以来的全部系列资料。
2 收集相关的规划报告、分析评价报告、社会经济发展报告、水利工程报告等。
3 收集整理流域水文调查资料,如有必要,应进行补充调查。
资料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对分析计算采用的水文资料进行可靠性、代表性和一致性分析。
2 对分析计算所需的其他资料应进行整理和综合分析,排除资料中可能存在的错误,确定其可靠性。
3 对于长系列水文资料,应考虑流域下垫面变化等因素,将相关资料进行还原或还现计算,对水文资料进行一致性处理。
洪水分析计算
根据资料情况和洪水分析计算要求可直接引用水利或有关部门的设计资料确定;直接用调查洪水作为设计成果;用实测资料(水位、流量、雨量等)、调查资料或结合地区综合资料作统计或推算确定。
设计洪峰流量的确定
1 根据实测资料推算设计洪水
1) 直接移用上(下)游水文站设计洪水资料;
2) 采用面积比例法移用上(下)游水文站设计洪水资料,被移用的水文站设计洪水成果采用频率分析法确定。
2 无实测资料地区设计洪水计算
根据计算流域的水文特征、流域特征和资料条件,汇流计算主要采用方法:
1) 推理公式法;
2) 综合瞬时单位线法推求设计洪水。
设计洪水位的确定
1 直接用水位资料统计或推算;
2 用调查洪水位作为设计水位;
3 通过水位流量关系得设计水位:当工程地点或参证站具有可以应用的水位流量关系曲线时,可直接引用。如果没有实测资料,可以用曼宁公式作断面过水能力计算,点绘水位流量关系曲线,并尽可能结合洪水调查,以利高水部分的定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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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水面线法确定:当上下游有设计水位时,水面比降变化平缓的河段可用上下游设计水位连成直线水面线,按河长内插求得设计洪水位。
测绘技术
坐标和高程系统规定
区域内原则上应采用北京54坐标系、西安80坐标系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