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一山书画家协会章程
第一山书画家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的名称是。【盱眙县第一山书画家协会】
第二条本会是由陈某某、黄某某、韩某某、陈某某、尹永盛等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须有 2 以上的会员(会员代表)出
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具备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更名和终止事宜,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会员代表) 2 以上表决通过;
(二)选举理事,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
80%(等额选举不低于 1;差额选举不低于 1);
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会员代表)过半数表决通过。
第二节 理事会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 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和主持本协会开展工作, 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长期离开本县,原则上不再担任理事职务。 团体会员单位的理事缺额时, 应由原团体重新选举补报,经理事会核准。
理事人数为会员(或者会员代表)的 10%。
第二十二条本团体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理事人数为会员(或者会员代表)的 10%。理事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长期离开本县,原则上不再担任理事职务。 团体会员单位的理事缺额时, 应由原团体重新选举补报,经理事会核准。
第二十三条单位理事的代表由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单位调整理事代
表,由其书面通知本团体, 报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备案。 该理事同时为常务理事的,一并调整。
第二十四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和分配名额;
(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 ;
(三)执行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四)决定内设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五)决定副秘书长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
(六)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秘书长、副理事长、理事长;
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副理事长、理事长,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秘书长;
(八)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社会团体可自行确定其他的职权,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第二十五条理事会每届年(最长不超过 5 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
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 在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
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 1 年。
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一致。
第二十六条理事会会议须有 2 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 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
2 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可书面委托 1 名代表参
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七条理事会选举常务理事、负责人,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
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 61 %。
第二十八条本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
召开。
第二十九条经理事长或者 51%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