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9级伤残鉴定标准
篇一:九级伤残鉴定标准
九级伤残鉴定标准
九级伤残鉴定标准乂名工伤九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即凡伤残达到如下情形之一的,均应认定为九级伤残,享受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癫痫轻度;
2)ﻩ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
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ﻩ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 付。
3、ﻩ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工伤保险基金支
付)
1、ﻩ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x住院天数;
2、ﻩ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x人数x天。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例: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 《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11】4号)第4条。
三、【辅助器具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2、ﻩ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1、ﻩ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 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4、ﻩ法律依据2011《工伤保险条例》第 33条。
注:工资范围参看《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二章。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1、ﻩ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 险条例的规定。
3、ﻩ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六、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2、ﻩ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勺,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ﻩ60%勺,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ﻩ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ﻩ九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Ho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一、二、三、六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第四、五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支付以上全部七项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