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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拓案”的两点启示.doc

上传人:李十儿 2022/4/7 文件大小:1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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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力拓案”的两点启示
乐湘军 2009年8月中旬,备受关注的“力拓案”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涉案人员作出批捕决定。而7月初对外的表述是力拓上海办事处4名员工“涉嫌刺探窃取中国国家机密”。“力拓案”本身及其“力拓案”的两点启示
乐湘军 2009年8月中旬,备受关注的“力拓案”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涉案人员作出批捕决定。而7月初对外的表述是力拓上海办事处4名员工“涉嫌刺探窃取中国国家机密”。“力拓案”本身及其案件性质从“窃取国家机密”到“侵犯商业秘密和商业贿赂”,至少给我们带来了两点启示。

一、全球化背景下市场监管重要性凸显。竞争执法任重道远

由于市场本身的缺陷和不足,加之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市场主体、经营业态、高科技手段、国际化程度等日新月异,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残酷;竞争中必然伴随着不健康、不规范、不正当的行为。2008年,美国华尔街由次贷危机引发的经济危机,凸现了全球化背景下市场监管的重要性。实践证明,形而上学、自由放纵的市场原教旨主义是行不通的。目前美国也加强了金融市场监管,世界各国都更加重视市场监管,都希望经济能在可调可控的状态下运行发展。“力拓案”的查处,表明了我国加强市场监管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说明了我国从上到下已形成了加强市场监管的共识和自觉行动。我们要充分利用有利时机,加强调查研究和协调工作,积极主动请示汇报,建议尽快出台《市场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和规范竞争行为的监管。
侵犯商业秘密以及商业贿赂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力拓案”的性质从间谍到侵犯商业秘密和贿赂,从一个方面说明我国将会用国际上通用的竞争执法来应对全球化,来监督管理市场,保护经济安全和国家利益。随着全球化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竞争执法将会越来越重要,现在世界上多数发达国家都修改或者正在修改竞争法律。一是提高处罚力度。日本2005年修订《禁止私人垄断与公平交易法》,提高了对价格卡特尔的处罚标准,对大企业的处罚标准从原来销售额的6%提高到10%,对中小企业的处罚标准从销售额的3%提高到了4%。二是扩大竞争执法职权。日本2005年修法后赋予了公正交易委员会调查刑事违法案件的权力,依法官许可证可以实施搜查、扣押。三是赋予准司法权。法国竞争委员会原来仅是咨询机关,但1986年修法之后,在扩大咨询功能的同时,该委员会获得了裁判集体限制竞争行为的准司法权。日本、巴西、印度、南非、墨西哥、越南、保加利亚等国家的竞争执法机关都拥有准司法权。
随着形势的发展,竞争执法任重道远,大有作为。作为竞争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自觉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发展,主动转变监管理念和模式,积极调整监管的方法和手段,为监管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作出新贡献。

二、深入学习研究。不断完善竞争法律

做好全球化背景的竞争执法工作是一个新课题,对广大竞争执法工作人员提出了新的标准和新的要求,我们只有努力学,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首先要对管理的客体――竞争要有全面清晰深刻的认识,要深刻认识竞争的内涵、外延、发展规律、发展特点、发展方向。只有认识竞争、熟悉竞争、把握竞争,才能科学理解和把握监管的范围、重点、模式、方法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