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118--1999
计财部现金出纳岗位工作标准
1999-10-10发布 1999-11-10实施
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Q/118—--1999
前言
为适应不断改革发展的企业工作要求,更好的规范岗位工作,提高企业管理标准,根据山东临沂发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岗位工作实际情况,对原临沂发电厂企业标准Q/118--94《计财部现金出纳岗位工作标准》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Q/118--94。
本标准由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办公室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财部。
本标准起草人:史磊
修订:史磊
审核:
审定:
审批:
本标准于1994年12月10日首次发布。
1999年10月10 日首次修订。
本标准由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财部负责解释。
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999-10-10批准 1999-11-10实施
Q/118--119
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118——1999
计财部现金出纳岗位工作标准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财务现金出纳岗位的职责与权限、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财务现金出纳岗位的工作,是检查与考核本岗位工作的依据。
2职责与权限
:
、中专以上会计专业理论水平及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办理现金结算业务。
,熟练操作计算机.
、忠于职守、保证现金的正常运转。
。
,并保证每日有足够的现金。
、奖金、津贴。
、登记现金日记帐,每日清点现金,达到帐实相符。
有权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款项拒绝办理.
有权对不符合支款程序的事项拒绝办理.
3工作内容与要求
结算纪律
,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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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限额的现金及时存入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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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999-10-10批准 1999-11-10实施
Q118/--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