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附件4
四川石化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防止人身伤害、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炼向;
(三)负荷计算;
(四)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电器的类型和规格;
(五)编制配电方案,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图;
(六)确定个人防护装备;
(七)制定临时用电线路设备接线、拆除方案;
(八)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防爆措施。
第二十条编制完成的临时用电方案由电气运行车间临时用电审核人(即电气运行车间业务主管领导)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公用工程部主管副部长审批(主管副部长无法履行职责时,可由其授权人或公用工程部部长审批)。审核、审批时,审核人、审批人要在临时用电方案上签字确认。
第二十一条临时用电方案发生变更时,要经电气运行车间审核、公用工程部审批后方可实施。变更临时用电方案时,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第五章临时用电线路的安全使用要求
第二十二条所有临时用电的配送采用TN-S系统,线路采用额定电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施工电缆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单相用电设备采用三芯电缆,三相动力设备采用五芯电缆,三相五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和动力、照明合一的配电箱(盘)采用五芯电缆。
第二十三条临时供电设施或现场用电设施安装漏电保护器;移动式、手持式电动工具加装单独的电源开关和漏电保护器。所有的临时用电要设置接地保护,接地电阻值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接地线和接零线分开设置。
第二十四条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盘)—分配电箱
(盘)—开关箱(下级过载保护电流要小于上级)。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盘)—总配电箱(盘),紧急情况除外。
第二十五条配电箱(盘)保持整洁、接地良好。对配电箱(盘)、开关箱进行定期检查、维修时,要将其上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上锁,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具体执行《四川石化公司能量隔离管理办法》管理要求。严禁带电作业。
第二十六条所有的临时配电箱(盘)标上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临时用电配电箱(盘)设有安全锁具,钥匙由配电箱(盘)所属单位指定专人保管。室外的配电箱(盘)有防雨、防潮措施,距配电箱(盘)、开关及电焊机等电气设备15m范围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第二十七条配电箱(盘)、开关箱装设要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盘)、-。移动式配电箱(盘)、开关箱要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
第二十八条所有临时用电线路由电气运行车间电气专业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投用。用电单位搬迁或移动临时用电线路后要再次检查确认,对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并重新向电气运行车间申请复查验收。
第二十九条临时用电线路的自动开关和熔丝(片)根据用电设备的容量确定,并符合安全用电要求,不得随意加大或缩小。
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片)。
第三十条临时电源暂停使用或检修时,或搬迁、移动临时用电线路时,切断电源,上锁,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具体执行《四川石化公司能量隔离管理办法》管理要求。停送电由电气运行车间电气专业人员负责。
第三十一条电缆线路的要求
(一)采用架空方式安装时,要满足以下要求:
1.架空线路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临时设施上;
2.架空线路上不得进行接头连接,必须接头时,则需进行结构支撑,确保接头不承受拉、张力;
3.临时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的距离,,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
4.起重机等大型设备进出的区域内不允许使用架空线路。
(二)电缆线路不得沿地面直接敷设,不得浸泡在水中。
(三)采用埋地敷设时,要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并满足以下要求:
1.埋地电缆路径设方位标志和安全标识;
2.电缆类型根据敷设方式、环境条件选择;
3.;
4.埋地电缆的接头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5.避免敷设在可能施工的区域内。
(四)穿越建筑物、构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