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科技孵化器统计表(季报)
2008年季度)
孵化器名称(盖章):
级别:□国家级
□省级□市级□县级
类别:□综合类
□专业类
单位负责人:
统计工作负责人:
地区代码:□□口□□口
填表人:
科技孵化器统计表(季报)
2008年季度)
孵化器名称(盖章):
级别:□国家级
□省级□市级□县级
类别:□综合类
□专业类
单位负责人:
统计工作负责人:
地区代码:□□口□□口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指标名称本年累计季度新增孵化场地面积(m2)设立服务机构及服务平台数(个)在孵企业(家)在孵企业从业人员(人)在孵企业总收入(万元)在孵企业获得创业投资金额(万元)在孵企业获得银行贷款(万元)在孵企业获得各级政府计划资助项目数(项)在孵企业获得各级政府计划资助金额(万元)毕业企业(家)
填报说明
1、孵化器包括国家、省、市、县(区)设立的各类科技创业园(科技创业中心)、软件园、留学生创业园、大学科技园等。
2、孵化场地面积:是指孵化器用于孵化的场地面积和孵化器本身所需要的办公场地面积。
3、服务机构及服务平台:是指设立在孵化器内的为在孵企业提供专利代理、投融资、税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机构,以及提供公共测试、检验、设计等技术服务的平台。
4、在孵企业:是指在科技孵化器的扶持下,借助科技孵化器的场地和服务功能,开发生产高技术产品的新兴小企业。
5、在孵企业总收入:是指在统计期内由科技孵化器孵化的企业所实现的技、工、贸等各种收入之和。
6、毕业企业:是指经科技孵化器扶持,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在统计期内脱离科技孵化器实现独立发展的企业。
7、本表由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组织所在地孵化器填报,省辖市本级及所辖区报表由省辖市科技局统一报送,县(市)报表由各县(市)科技局直接报送。
8、本报表于每年1、4、7、10月15日前报送省科技统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