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医院考勤制度文章标题:医院考勤制度第一条考勤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各级领导必须给予重视。医院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劳资处负责,各部(医院)的考勤管理由综合处或指派专人负责。各处(班组)应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载考勤。第二条考勤员职责 、及时、准确地记载考勤。 。 。 。第三条记载考勤符号: 出勤√、事假×、病假△、旷工○、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公伤假夜班计划生育假看病倒休∧。第四条各部(医院)应在 25日将当月考勤结果汇总报劳资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季初 4日前将当季考勤结果汇总报医院人事部劳资处。第五条事假 ,应事先请假。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电报、书信、带口信等方式请假。假满也应提前办理续假。 、工人请假 3天内,由部长审批, 4天以上由部门主管总经理审批。部门副职人员请假,由部门主管总经理(主任)审批。医院副总经理(副主任)请假,由医院主管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3天照发工资,有薪事假可累计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享受有薪事假的管理人员,平日加班不发加班工资。零星加班不累计存休。有薪事假的天数: 2月底到医院工作的为 12天; 3月至 5月底到医院工作的为 9 天; 6月至 9月底到医院工作的为 6天; 9月至 11月底到医院工作的为 3天; 12月到医院工作的不享受有薪事假。全年事假天数不足应享受有薪事假天数的按加班论。第六条病假 。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也可确认病假。 、工龄满 8年的职工按 75%计发工资;工龄满 3年(含 3 年)的职工按 70%计发工资;工龄不满 3年的职工按 65%计发工资。 ,给假半天,按“看病”考勤,不影响工资,超过半天者,其超过的时间按事假考勤。第七条公伤 ,持医院诊断证明经人事部确认,可按公伤假考勤,公伤假期间工资照发。 ,愈后复发者,经所在单位、人事部、办公室、联席会议鉴定,确认为旧伤复发的,可按公伤对待。第八条婚假职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 3天。男女双方都达到晚婚年龄(男 26岁、女 24 岁)增加婚假 7天。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计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路费不予报销。婚假不能分段使用。第九条丧假职工配偶、父母、子女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 3天,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丧假 2天,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第十条产假、计划生育假 56天, 5个月内的早产产假 30天,双胞胎产假 72天,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假期工资照发。 (女 24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为 72天,女职工生育无人照顾,经女方单位出据证明,可酌情给男方 15天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考勤。男方使用的天数应冲减女方产假天数。 ,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 、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休假证明准假。 ,行绝育手术后需要护理,可持绝育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