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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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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经典书馆 2017/2/1 文件大小:10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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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汇总 1、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责职制度为保证学院和学院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管理、从业人员更好地履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加强对学院食堂和教师、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用餐卫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责任制。(1)学院院长为学院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后保处处长为直接责任人。(2)依法办食堂,建立学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内供应的食品及饮料卫生安全。(3)统一指挥,督促学院的各有关食品卫生部门开展工作,加强对学院食堂和教师、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4)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学院食物中毒或流行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处理的紧急预案。(5)责任人如果管理工作不到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处理的应急预案为加深、加强学院食品卫生工作,不断提升学院公共卫生工作水平,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院应对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上海市施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意见》,特制定本预案。学院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1)停止供餐:立即停止学院食堂或其他食品经营场所的供应。(2)及时报告: a事件:有 5人(含5人)以下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 b程序:发现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应在事件发生 30分钟内电话上报后保处和学院院长,立即与区卫生局联系,。后保处应在事件发生 90分钟内向院部呈书面报告。处理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应随时报告。(3)报告内容: a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b校名、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c供应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d目前状况、事情的经过和紧急处理措施。 e报告时间和报告人。(3)成立应急处理小组: a事件发生后,学院后保处应立即启动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后保处领导、学生处领导、医卫保健教师、后勤及其他骨干教师力量组成的应急处理小组,交排好分工,各司其职,做好安抚工作、家长工作,并组织力量送医院及时救治。 b学院应安排好必要的车辆,以备运送患病学生至医院及时救治。(4)救治病人 a学院应安排教师及时将患病学生送到就近医院,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通知家长。 b学院应安排教师做好排摸调查工作,加强家校联系,派专人接听家长咨询电话,以免耽误救治时机。 c学院应在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做好随访工作,继续排摸调查,安排专人做好家长解释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书面报告董事会,直至所有患病学生全部康复到校上课。 d保护现场:保留造成或导致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和设备。 e配合调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f控制事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包括教学秩序和下一餐用餐等)。 h保险介入: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i其他: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3、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管理制度(1)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