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统计局局长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政府统计部门来说,要用法治精神凝聚统计力量,加快建设法治统计。要切实把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基本理念内化为统计工作的思维模式和治理方式,着力使依法统计从法制建设的层面深入到法治精神的内核,使依法统计成为全体统计人的自觉意识和积极行动。
一、做法治统计的忠实崇尚者
统计作为一种社会管理的工具,从其进入公众的视野以来,评判声、责问声,甚至讥讽声从未间断。社会经济越发展,人们对统计越关注,有关注就会有质疑有争议。积极地看,这也许更有利于我们明辨局势,加快推进法治统计建设步伐。统计要实现法治,仅有法条是不够的,首先要有对法治的真诚态度。统计人员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法治统的理念,崇尚法治精神,坚定法律信仰,改变过去那种法律法规不如领导指示的怪象,实现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在推进法治的实践中,我深知法治理想与法治现状之间还有很大的差距,充满了荆棘,存在着压力,但我们绝不能放弃对法治的崇尚之心。统计法律法规能否发挥它应有的功能和价值,在很大程度上首先取决于我们是否具有崇法的精神和信念。忠实法律、崇尚法治,法治就会与我们同在同行。
二、做法治统计的自觉遵守者
作为政府机关的统计人员应当首先熟读和理解统计法律法规的内容及含义,特别是对新统计法中有关政府统计人员的责任规范更应当高度重视。如新统计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如果统计人员因为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得到处分,损失的绝不仅仅是一、两名工作人员个人的损失,直接损害的则是政府统计机关的社会形象和地位。在新统计法中,其它约束政府统计人员的法律规范内容还有很多。我们一定要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新统计法的学习和理解,同时要养成自觉守法的良好意识。要把遵法守法作为一种自觉,要让坚持统计职业操守成为一种自然,铸就防治统计弄虚作假的钢铁长城。
三、做法治统计的坚定捍卫者
统计数据造假问题由来已久,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是统计领域最严重的问题,也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之一。为此,今年,我县根据省、市统计局和考核办通知要求,开展了“虚假浮夸”整治专项活动,坚决纠正和制止假情况、假数字、假业绩、假招商的行为。我们以往工作存在的重“宣传教育”、轻“执法处罚”现象有所改观,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两起,惩戒功能得到发挥。今后,对于在统计数字上弄虚作假不正之风,我们不仅要敢于发声,更要拿起法律利器,勇于宣战。要建立健全案件通报曝光机制,形成震慑,使一切弄虚作假者为其违法违纪行为真正负起责任,真正付出代价,努力形成所说的“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良好局面。
卫生局学习十八届中纪委四次全会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绘就了依法治国的蓝图,党中央专门召开全会,就依法治国作出决定,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中纪委十八届四中全会就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对纪检监察系统落实全会精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安排部署。作为最基层的一名纪检干部,要把思想统一到四中全会精神上来,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四中全会精神,做到学深学透,入脑入心,全面履行党章赋予我们的职责,强化学习提素质,对照纪律严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是找准定位、厘清职责。准确把握纪检干部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强化主业意识,分清主办和协办、参与和督办的责任,管好该管的,放下该放的,把原先分管的业务交给相关领导和科室,不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事项,专司其职,杜绝越位、错位和缺位的事情发生。
二是落实三转、创新工作。按照党章赋予纪检干部的职责,尽快调整角色定位,回归到执纪监督问责的主业上来,充分调动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和主观能动性,把更多的责任放在督促主体责任抓落实和抓执行上,变“一线参与”为“后方监督”做到到位而不越位、牵头而不包办、督促而不取代。积极争取上级纪委和部门党委的支持,重点抓好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对象、重要节点等对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改变过去的老办法、老观念、老套路、老好人思想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问题,牢固树立防患于未然的理念,抓好预警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
三是强化学习、提升素质。随着反腐形势的日趋复杂,对纪检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一名纪检干部要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自己与时俱进的能力,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政治洞察力和政治鉴别力。同时还要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争做一名熟知党规党纪、业务熟练的纪检干部。
“执纪者先守纪,监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