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黄陂刘店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细则
法定文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及《武汉市主城区控规细则编制技术要求》(试行稿),结合武汉城市规划和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单元法定文件。
第二条法定文件作为管理单元内规划设计、规划管理及开发建设活动的强制性执行规定,其控制的核心内容包括管理单元主导功能与建设强度、“五线”控制、公益性公共设施控制及特殊控制要求。
第三条本法定文件的编制依据为《武汉市北部组群分区规划(2007-2020年)》、《武汉市北部组群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2009-2020年)》。
第四条对依法批准的法定文件进行修改,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并报经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二章主导功能与开发总量
第五条本管理单元编号为C040902。规划范围西临岱黄高速,南至汉口北大道,东达岱山大道,北至后湖大道。
本管理单元主导功能为商业商务办公,其他重要功能为行政办公和绿化。
,,,。
,总建筑面积为120万平方米。
第三章“五线”控制
第九条“五线”包括红线、绿线、紫线、蓝线及黄线。本管理单元涉及其中的红线、绿线及黄线。
第十条本管理单元涉及的红线包括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的道路控制线(含立交用地)用地及轨道交通走廊。
名称
控制级别
控制规模
控制类型
备注
岱黄高速公路
快速路
30-50米
实线控制
现状道路
后湖大道
主干路
40米
实线控制
规划道路
汉口北大道
主干路
66米
实线控制
现状道路
岱山大道
主干路
45米
实线控制
规划道路
新城一路
次干路
30米
实线控制
规划道路
巨龙北路
次干路
18米
实线控制
与汉口北大道交叉方式为“立交非互通”
新龙东路
次干路
25米
实线控制
规划道路
新城四路
支路
12米
虚线控制
规划道路
新城二路
支路
12米
虚线控制
规划道路
第十一条本管理单元涉及的绿线为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
其中公园绿地位于地块0515,,采用虚线控制
,为沿岱山大道控制10米,沿汉口北大道和岱黄高速之间建立防护绿带,。均采用虚线控制。
在上述用地内,公园绿地允许安排与公园性质相关的休闲活动设施和市政配套设施,防护绿地内允许安排市政管廊和其他小型市政设施。
第十二条本管理单元涉及的黄线包括社会停车场库用地和广场用地。
其中,社会停车场库用地为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为地块0204,采用虚线控制;广场用地为0217,。
本管理单元涉及公共厕所3处,垃圾站1处,停车场2处,均采用点位控制,。
第四章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控制
第十三条本管理单元的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按照市级、区级(组团级)、居住区级和居住小区级公共设施四级体系进行控制。
第十四条 本管理单元涉及的幼儿园等公共配套设施采取点位控制不单独占地,在确保规模的前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