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中国小商品城常州分市场
乙方:武进市江洋空调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中国小商品城常州分市场
工程地点:局前街
建筑面积:43000㎡
承包范围:地上一,二,三,四层,空调系统及末端设备安装调试(主机房设备除外).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
本工程总造价:根据甲方认可设计通风工程图,暂定价6000000元(陆佰万元整).
开工日期: 批准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本工程工期:为120日历天(指隐蔽工程),涉及装璜工程部分双方另行协商工期.
质量等级:合格
第二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合同使用语言文字:汉语
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常州市的法律,法规
适用标准,规范:gb50243-97及有关规程
第三条图纸
图纸提供日期:200 年月日
图纸提供套数: 套
第四条甲方驻工地代表人员:
第五条乙方驻工地代表人员:
第六条甲方责任
配合乙方办妥施工各种证件和手续.
在开工前10天保做好三通一平交乙方使用,并保证施工期间的正常使用.
做好各个施工单位组织协调工作.
清除施工现场各类障碍物,解决乙方施工用房,包括材料堆放中转场地临时设施用房.
驻派工地现场代表人全权负责施工工程各项审批(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工程量的核定工作,具备有效法律凭证).
第七条乙方责任
向甲方,监理提供月工程进度计划表.
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符合常州市工程管理条例,做好各项安全措施,若造***员伤亡事故,责任自负.
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常州市环保要求.
积极配合各个施工单位组织协调工作.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规范,施工标准,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如不按各项施工规范造成经济损失自负.
第八条进度计划
乙方接到审批签证的施工图且于设计交底后15天内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表.
甲方接到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表后5天内予以书面回复(批准或要求乙方修改)逾期不复的,乙方可认为甲方已批准.
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或计划进度表的当天,应给甲方相关内容的明确答复,逾期不复的,甲方或认为乙方已同意修改.
第九条暂停施工
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本合同,或发生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甲方可发书面停工通知单,并在2天内提出处理意见.
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误工等,由甲方承担经济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条工期延误是指: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一周累计超过8小时.
不可抗力自然灾害.
甲方确认的其它因素.
第十一条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施工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