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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常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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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常规。.doc

上传人:yzhqw888 2014/11/10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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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常规。.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上虞市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常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浙江省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门诊标准(试行)》、《浙江省乡(镇)卫生院规范工作标准(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范。
一、范围
(一)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对象为本市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7岁以下儿童
(二)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包括出生缺陷筛查与管理(包括新生儿疾病筛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止、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
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的内容
(一)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内容:
1、新生儿访视
在新生儿期应访视3次,时间为出院后3天、生后14天、28天,由产后访视人员承担。
(1)初访(出院后3天):了解新生儿胎产时情况、喂养方式、大小便、睡眠情况;观察新生儿一般状况并进行相关检查(精神状态、哭声、体温、呼吸、心率、口腔、皮肤、脐部、生殖器、肛门等),重点对先天缺陷、高危儿进行初步筛查;指导新生儿护理和母乳喂养方法。对高危新生儿,注意新生儿的各种生命指征和生理状态及喂养情况,并做好《高危儿访视记录》。
(2)第二次访视(生后14天):主要观察脐部有无感染、脱落情况,黄疸是否消褪,生理性体重下降后的恢复情况;指导母亲预防小儿佝偻病的方法;强调并指导母乳喂养。
(3)第三次访视(生后28天):测体重,若增磅不足600克及高危儿转入体弱儿管理。对新生儿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指导户外活动,做好常规儿童系统管理宣传,对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转高危儿、体弱儿管理,预约42天儿童保健门诊建册、检查。
2、42天检查和建《婴幼儿保健册》
婴儿出生后42~56天建立《婴幼儿保健册》,一人一册。对象为辖区内7岁以下散居的常住和流动儿童。
检查管理内容:
(1)一般情况、母婴产前、产时、新生儿情况记录,喂养、睡眠、大小便、护理等情况询问、记录。
(2)身高、体重、头围、皮下脂肪测量,营养发育评价、全身体检,注意眼注视、俯卧抬头、四肢活动、肌张力、肌力、对称性等观察、检查。
(3)注意先心、先天性髋脱位、腭裂、21三体等先天缺陷、畸形、遗传性疾病等筛查,体弱儿和高危儿筛查登记。
(4)对出生未进行听力筛查者、出生初筛未通过者和有高危因素的婴儿进行听力初筛或复筛。
(5)喂养咨询、指导,疾病预防、处理。
3、定期健康检查
对辖区内7岁以下散居儿童进行定期健康体检并认真做好记录,重点是3岁以下的婴幼儿,时间为0~1岁:42天、3个月、6个月、9个月、1岁(每次体检日期不超过预约检查日期前后两周);1-3岁每6个月一次(每次体检日期不超过预约检查日期前后一个月),3岁以后每年一次(每年的第二季度)。
管理内容:
(1)喂养情况:喂养方式,辅食添加的情况。
(2)生活情况:询问有关佝偻病发病因素,如服用维生素D制剂情况、户外活动时间、佝偻病早期神经精神症状等;大小便情况;睡眠情况;目前的神经精神发育情况(掌握关键年龄段的动作、语言、适应能力发育);小儿的生活卫生习惯等。
(3)体格测量和评价:必须测量的指标有体重、身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