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盈创动力大厦1号楼7层电话: 58858222 传真: 58858218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用工制度,保护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公司与员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以法律形式确定劳动关系。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员工。二、劳动合同签订第四条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 其中就劳动合同类型与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待遇、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经济补偿与赔偿、劳动争议处理等等做出约定(见附件一)。第五条劳动合同签订双方的资格认定: 1、甲方为公司, 甲方须为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 甲方签字方可以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书; 2、乙方为员工, 乙方在劳动合同签订前须出具与原任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注:初次参加工作者无需提供,如应届毕业生) ,没有该书面证明的,甲方不得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第六条劳动合同须经甲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乙方签字后方可生效。第七条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受法律保护,双方应共同遵守。第八条对于新进公司工作的员工,劳动合同应在新员工报到的当天签订。三、劳动合同类型第九条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 公司的劳动合同分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在劳动合同中甲乙双方对于劳动合同的生效日期和终止日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合同期满, 合同即自行终止; 凡与公司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都应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劳动合同中甲乙双方对于劳动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做明确规定; 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的员工, 如员工本人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盈创动力大厦1号楼7层电话: 58858222 传真: 58858218 经员工所在部门主管的同意,公司可以与该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主要指公司特别聘用的兼职人员(如专家、顾问等)或工作性质属于临时性用工的人员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四、劳动合同期限第十条对于新进公司工作且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 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对试用期进行约定, 原则上, 试用期为三个月, 用人部门也可根据新进员工的工作经验和对企业文化的认同程度适当缩短或延长试用期, 但最短不应少于一个月, 最长不应多于六个月。第十一条根据劳动法的规定, 试用期为一个月的, 劳动合同期限必须大于六个月; 试用期为二个月的, 劳动合同期限必须大于一年; 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的, 劳动合同期限必须大于二年。第十二条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第十三条对于同一岗位任职的员工不得试用二次。员工如在试用期内存在部门、岗位的调动,可与员工本人协商,延长试用期,但最长不应超过六个月。第十四条对于公司接收的应届毕业生, 无试用期, 只有考核期, 原则上, 考核期为六个月, 可根据新进员工的工作适应程度及对企业文化的认同程度适当缩短考核期, 但最短不应少于三个月。第十五条对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原则上, 应以“年”为单位确定期限, 最短不少于一年。第十六条对于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具体期限,原则上,公司做如下规定: 1、普通员工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注: 如普通新进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 第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必须为二年); 2、骨干员工和初级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二年; 3、中、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专家等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4、通过公司办理进京落户手续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合同期限为五年; 5、通过公司办理进京落户手续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合同期限为三年; 6、未通过公司办理进京落户手续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合同期限为三年; 7、未通过公司办理进京落户手续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合同期限为二年。第十七条各公司及部门可参照以上原则, 结合实际情况, 确定下属员工劳动合同的具体期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盈创动力大厦1号楼7层电话: 58858222 传真: 58858218 限。第十八条对于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的兼职、临时人员, 其劳动合同期限由公司和员工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五、劳动合同执行第十九条公司和员工双方应信守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按照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和期限,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第二十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和管理劳动合同的执行。六、劳动合同变更、终止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按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条款为依据执行。第二十二条所有劳动合同的变更最终以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为准。七、劳动合同解除(具体附件可参见《员工入离职管理规定》) 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