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合同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 加班补贴且不能低于省或市的规定要求。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上岗工人购买统一的工作服和反光袖套,佩戴统一的工作牌,解决安全作业问题,乙方的工作服式样须由甲方确认。
5、乙方必须落实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措施,在进行服务中必须认真负责,并注意安全操作。一切在外作业人员,乙方必须购买人员意外保险(车辆维修工、设备维修工、中转站维护工、项目经理乙方可自行考虑购买),如发生任何意外(包括一切工伤或意外死亡),乙方负责事故处理及一切费用,概与甲方无关。
乙方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本职工作;如乙方员工有任何违法乱纪行为,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签订合同后乙方必须在甲方单位30公里范围内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向甲方备案。
实施过程中乙方必须根据承包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项职责。如发现乙方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实施方案中所列人员、机械设备(工具)与现场实际不符,导致养护质量达不到标准的,当月考评档次为差,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乙方无故停止工作,甲方有权按损失程度扣减服务费,并处以乙方合同总额3%的违约金给甲方。若无故停工累计达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在合同期内,乙方因各种原因,造成第三方的损失或经济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其法律和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
7、乙方必须随时接受甲方或上级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和市组织的一些突击性任务及迎检活动,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
乙方必须随时、随地接受广大市民的监督,若受到市民的投诉,经调查认定情况属实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8、承包运行期满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所有设施设备及车辆检验合格后无条件移交回给甲方,损坏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和相关设备,由乙方负责赔偿给甲方。在清点移交期之后,乙方对移交的设施设备及车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做好与下一期项目乙方的所有交接工作。因乙方不守承诺中途退出或中断项目,引起甲方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八、作业考核及奖罚办法
1、每月不定期由甲方考核小组参照《************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现场考核评分统计表》要求进行现场一次作业考核评分,成绩等级分为“良好”(100至90分)、“合格”(89至80分)、“不合格”(80分以下)。在一个承包年度内:若考核评比连续3次考核结果都属“不合格”等级或者出现5次考核结果都属“不合格”等级时,甲方有权终止合约,并按承包方违约处理。且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修改考核内容。
2、甲方对乙方进行不定时检查,如发现乙方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格、现场实际人员、工具与生活垃圾收运方案中所列不符,导致生活垃圾收运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甲方可即时拍照存档并按考核标准扣分并通知乙方整改;乙方3日内未予整改的,当月考核评分为“不合格”。
3、每月垃圾收运服务费在支付前须经甲方现场考核评分合格后方可支付;并根据现场考核及不定时检查扣分情况,按百分制打分,好(100分-90分),不扣收运服务费;合格(89分-80分)但低于90分的,每分扣减当月收运服务¥500元;不合格(80分以下)的,每分扣减当月收运服务¥1000元。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现场考核评分统计表》
考评时间: 年 月 日
现场考核、检查方法及评分依据
扣分方法
每次应
扣分
每月
扣分
备注
1.各设施、设备、车辆、桶盖损坏应及时修复或补缺
1.未及时修复或补缺
2分
2.按要求卸放垃圾,不乱倒乱放
2.未按要求时
1分
3.无垃圾在中转站积存过夜
3.发现有时
1分
4.转运站内外环境、设施、设备、桶周边卫生要整洁干净,无油污、灰迹
4.未达到要求的
1分
5.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喷洒除臭剂,无臭味,桶及中转站无苍蝇蚊子
5.未喷洒并有臭味或苍蝇蚊子较多时
1分
6.不准捡拾废品、猪食
6.发现有时
1分
7.压缩箱故障需及时抢修,不影响垃圾压缩
7.影响垃圾压缩的
2分
8.由于承包商原因供水、供电、排水、通风等设施损坏的,必须在12小时内修复、更换
8.未在12小时内修复、更换的
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