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办公自动化(OA)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OA系统)是覆盖学校机关部(处)、学院及直属单位的综合性办公信息管理系统,是数字化校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推行无纸化办公、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的重要平台与重要载体。
第二条 为提高学校办公效率,节约运行成本,规范办事流程,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办公自动化系统(简称OA系统)的使用管理,根据国家电子政务和公文处理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经批准使用OA系统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及人员(以下简称使用人员)。
第二章运行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本系统运行由学校集中统一管理,学校办公室为主管部门,负责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并按照电子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OA系统中产生的电子公文及其他电子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各类归档电子公文的安全管理、使用查询等工作。
第五条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和系统维护,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定期备份数据。
第六条教职工是OA系统的终端用户。各单位主管信息化建设的领导分管OA工作,同时须指定本单位信息员负责本单位公文的接收、处理、传送、存档等工作,并支持学校系统管理员开展业务指导与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信息管理
第七条 OA系统所涉及的各种公文的处理,均须按照我校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和格式在OA系统发布文件。
第八条各单位在OA系统中所发布的信息,应先由本单位领导审核。
第九条各单位信息员进入OA系统收阅文件和通知公告等信息的时间为:每工作日的上午9:00、10:00、11:00,下午3:00、4:00、5:00,以保证公文系统的正常流转,并及时送达和报告二级单位领导处理。特殊或紧急情况,由发布公文的单位向接收公文的单位指定时间收阅文件。
第十条 上级和非隶属单位纸质来文,统一交由校办秘书信息科收文并扫描进行数字化,进入办公自动化系统,由系统收文管理启动该文办理流程。电子公文办理按规定流程进行。
第十一条 学校电子公文归档实行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双套归档制。学校归档的电子公文由学校信息秘书科从OA系统中统一打印,分别交由学校办公室分管文秘工作的副主任签字确认,加盖学校公章后,移交综合档案室。各单位在OA系统上运行的电子公文,办结后统一由本单位信息员整理归档,加盖本单位公章,在年底前移交给学校综合档案室。
第十二条其他与OA系统有关的电子文档按学校档案管理规定归档。
第十三条 OA系统中的电子公文与原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效力。电子公文经批准完成转换为纸质文件时,各单位可以从OA系统处复制公开发布的公文为纸质形式,由学校加盖公章后,与被复制的电子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章系统安全
第十四条所有用户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教育部《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严格遵守学校校园网络安全相关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所有使用OA系统的人员均有保密的责任,不得利用OA系统从事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