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书
工伤职工姓名:xxx;性别:男;年龄:35岁;籍贯:XX省丽江市;职业:吊车装卸工;身份证件号码:533222197512304911;家庭住址:XX省丽江市XX县区大安乡光美村委会下梓里村21
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书
工伤职工姓名:xxx;性别:男;年龄:35岁;籍贯:XX省丽江市;职业:吊车装卸工;身份证件号码:533222197512304911;家庭住址:XX省丽江市XX县区大安乡光美村委会下梓里村21号
申请人名称:xxx
申请人联系电话:
用人单位名称及地址:
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否
工伤认定时间:2009年9月21日
收到初次鉴定结论时间及等级:2010年7月26
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
2009年1月8日11时左右,申请人在XX县区水电建筑开发有限公司工作过程中,因吊车钢筋摆动致使申请人被撞击在车箱板上受伤。事故发生后,申请人被送往丽江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009年9月21日,江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申请人为因工受伤,并出具丽工认【2009】
552号工伤认定通知书。
2010年7月9日,丽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了丽劳鉴办【2010】
86号劳动能力鉴定审批通知,认定申请人伤情如下:
1、左第2肋骨折,右第1肋骨折;
2、双肺挫伤并胸腔积液,1
胸壁软组织挫伤;
3、外伤后认知功能损害。该鉴定通知书认定申请人为玖级伤残。
申请人认为,丽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丽劳鉴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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