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一章新规范发布实施的意义和作用 
              、体现并遵循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总结了各地、各部门推行工程量清单改革的成果。
              、08规范强化了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计价行为的管理。
              、规范修订工作是积极和稳妥的。
体现并遵循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08规范充分考虑了在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实施中的要求,在现有的法规框架下,补充和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内容,如按照招标投标法近年来实施的情况, 08规范中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与03规范相比,扩大了规范实施的范围和力度。在规范有关合同价款确定的内容中,也体现了合同法和高法对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精神。
总结了各地、各部门推行工程量清单改革的成果 
    在贯彻执行03规范中,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工作需要,做了许多开创性的工作,积累了实践经验,规范修订时采纳了很多的这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如规范设置了招标控制价有关规定,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做了强制性的规定,将竣工结算和工程计价争议等内容纳入了规范。
08规范强化了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计价行为的管理 
    与03规范相比,08规范增加了大量的与合同价和工程结算相关的内容。这也是总结了全国人大建筑法执法检查,特别是大规模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后,新规范中增加的内容从技术层面上来讲,将有效的防止或避免出现虚假施工合同、工程款拖欠和工程结算难等现象。同时,规范中新设置的内容或规定,是建立解决工程计价诸多问题长效机制的要求,规范作为参与建设各方计价行为的准则,将对规范建设市场的计价活动产生长远的影响。
规范修订工作是积极和稳妥的 
    03规范的修订工作长达二年多的时间,修订时充分发挥了专家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广泛征求了造价管理机构、咨询企业和施工企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这些意见反复进行论证,数易其稿。尽管新规范中还可能存在某些不足之处,但可以说,新规范巩固了03规范实施的成果,反映了当前工程造价计价管理的水平和现状,同时对今后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具有引导性和前瞻性作用,是一部内容丰富、可操作性强的计价规范。
第二章 08新版清单计价规范简述 
、与08年新计价规范颁布有关的事件及政策规定
、08年新规范与03年规范的重要变化
、强调全过程管理
、强调合同重要性和计量与支付操作
、强调项目特征描述
、扩大了清单计价的使用范围
、强调专业性
、清单计价表格有重大变化
、引进更多新的术语名称
、在条文和内容上表现
、工程量清单适用范围的扩展
、招标控制价的设定
、风险责任的明确划分
、合同类型的确定
、清单组成要素的扩充
、其他项目的调整
、补充清单规则
、清单列项的变化
与08年新计价规范颁布有关的事件及政策规定 
    1、国务院从2003年起,在全国范围开展清理拖欠工程款、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9月29日发布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该解释多条涉及工程合同条款如何认定的问题,为规范工程计价行为提供了法律保障。
    2、财政部、建设部于2004年10月20日印发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2007年中国造价管理协会发布了协会标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07),对工程结算进行了规范。
    3、2003年10月15日,建设部、财政部印发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提出了措施费和规费的概念。
    4、2005年6月7日,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明确规定上述费用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08年新规范与03年规范的重要变化 
    本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S0500—2008的编制,是对2003规范的补充和完善,不仅较好地解决了清单计价从2003年执行以来存在的主要问题,而且对清单计价的指导思想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在“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市场监管”的思路,以进一步强化清单计价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