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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_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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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_1.doc

上传人:changjinlai 2017/2/14 文件大小:9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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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申请人: 被申请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调解请求: 按规定足额发放申请人产假期间工资共计人民币 1XX 元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自年月入职被申请人处,担任一职,月薪 600 0 元。工作一直至今,今年月,申请人因怀孕待产获批三个月的产假,但申请人产假只休了二个月就被被申请人要求去上班。因此实际只休产假 2 个月。被申请人虽为申请人购买了部分社会保险, 但并未购买生育保险。因此根据法律规定,产假期间的待遇由被申请人负担。产假后,申请人一直向被申请人要求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但被申请人一直不予答复。直至今年 10月9 日才收到人事部经理口头通知。通知说工厂所有产假均只发两个月工资, 而且工资标准是月薪 1130 元。这明显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 1、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女职工产假在 90 天以上。而被申请人规定只发两个月的工资。 2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 由用人单位补足。”被申请人故意规避本条“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的规定,一律按东莞市 10 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1130 为基数是明显违法的。按本人每月工资 6000 元计算,生育津贴远远低于本人工资标准,因此被申请人应按 6000 元的标准支付。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我国和谐的劳动关系, 特向贵委提出调解申请,请依法调解。此致 xxx 调解委员会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