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区法院关于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的情况汇报区法院关于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的情况汇报区人大: 为认真落实和完善我区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 根据《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 按照省高院、市中院的统一部署,我院于 2004 年9 月初开始认真扎实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刻领会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决定》发布后, 我院先后 3 次专门召开党组会议, 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决定》精神, 将其做为提高审判质量、践行司法为民, 促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的一件大事来抓, 并制定了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的实施方案。 2004 年 10 月我院设立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小组, 由院长杨爱民亲任组长, 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 指导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和管理工作; 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治部) ,负责落实具体工作(包括人民陪审员名额的提出、选任、培训、表彰、奖励、补助、免职等) 并向指导小组负责; 其他各相关庭室全力协助完成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 并从制度上保障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二、科学确定名额,广泛宣传动员一是名额的确定。 2005 年1 月初, 我院根据我区人口数量、案件数量、地域面积、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 结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从我院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审理案件的需要, 按照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时, 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所占人数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 不高于本院现有法官人数的规定, 提出选任 18 名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意见, 并于 200 5 年1 月底前提请区人大常委会确定。2 月初我院将确定的人民陪审员名额上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是广泛宣传发动。为配合选任工作, 我院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组织党员“下农村进企业”宣传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意义,同时通过简报、宣传栏向院内外群众广泛宣传人民陪审员制度, 说明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性质, 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关注司法工作的热情。 2月1 日至 20 日,我院向全区发布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内容包括: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条件、程序等相关事宜; 符合条件的公民本人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 或由有推荐资格的单位或组织向我院进行书面推荐。在公告期间报名填写《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或《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的共 35人, 涉及全区 9 个乡镇, 4 个办事处, 20 个直属工作部门。三、严格资质审核,保证选任质量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否成功的关键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陪审员自身的素质和使命感。为此,我院对陪审员资历、素质、品行、工作责任感等各方面进行了详尽的审查考核。一是初步资格审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