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佛山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佛山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佛山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社会服务承诺
本站是受政府委托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和检测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水电安装、装饰工程和市政道路、城市桥梁、燃气管道等公用设施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与检测工作,以及各建筑构(配)件、搅拌砼厂(站)的产品及生产过程的质量监督与检测工作。为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我站廉政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特作如下社会服务承诺:
勤政廉政方面:
〈一〉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按有关的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监督与检测工作,确保监督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科学性、权威性。
〈二〉不得利用职权向其他单位或个人索取金钱和物品,以及任何贪赃枉法、假公济私、索贿受贿等违法活动。
〈三〉不得利用职权,刁难施工单位,拖延办事时间,推卸责任。
〈四〉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和介绍生意,收取回扣。
〈五〉办事程序公开,做到热情接待,礼貌待人,工作认真负责,按章办事。
〈六〉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向建设单位收取有关费用。
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服务:
〈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1、合理安排监督人员,认真制定监督计划,严格按监督计划书实施监督。
2、不定期地对工程实体质量、施工安全、以及各责任主体履行质量安全责任的行为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处理。
3、坚持“监帮结合”,正确行使监督权。实事求是地反映和处理质量、安全问题。
4、监督施工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和防火责任制,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落实,督促和帮助施工企业搞好安全生产。
〈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阶段监督:
1、本站接到建设单位竣工验收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验收审核表》有关资料审查,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待整改完毕后,由建设单位再进行组织验收。对符合验收条件的,按建设单位原计划如期进行验收程序监督。
2、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现场监督,做到实事求是,并做到在建设单位提交的合格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做到实事求是,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