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工程项目融资论文写作范文(独家整理6篇)(3)
第三篇
题目:境外投融资工程项目前期税务筹划探析
摘要: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境外投融资工程总承包成为了一种境内企业走向世界的经营趋势, 其实现了管理、涉税注册税号和银行账号。如果一定要设立子公司或者分公司, 那么就先对政策法规的差异进行比较, 在此基础上加以选择。其中主要包括设立公司或分支机构投入资本金的要求、注册费用的区别、企业性质要求等相关要求, 所设立的子公司的性质, 即如果项目所在的国家比较落后, 或者存在比较大的风险, 并且法人公司要求投入的资本金过大, 那么可以选择分公司模式, 以此大大降低后续项目的资金风险。如果注册费用的区别相对较大, 那么就取其中最有利的一方。
根据税费成本差异进行选择。大多数国家实行的依旧是代扣代缴或者预提所得税政策, 也就是总承包商税费是由业主在付款时, 代扣代缴, 或者在开具发票时, 税务机关按照预提税率所收取的。在离岸设备供货的代扣代缴税风险比较大时, 把离岸设备供货和在岸服务相混合, 只签署一份项目承包总合同的模式, 需要缴纳大量税费, 这就需要承包企业选择设立子公司模式, 将母公司和子公司分别与业主签署双方或三方合同, 母公司执行离岸设备供货与服务, 而子公司执行在岸供货与服务, 分开执行, 以此大大降低离岸设备供货的涉税风险。另外, 还有一些国家对于不同公司形式, 所采取代扣代缴税政策不同, 存在一些特殊政策, 例如业主在付款到分包商银行账户时, 不需要缴纳代扣代缴税。支付给子公司时, 不需要缴纳代扣代缴税, 但是支付给分公司的时候, 需要缴纳代扣代缴税。
合同税费筹划
投标报价时, 税费成本的涵盖。在对投标价格进行测算时, 需要充分测算应入项目成本的税费, 即印花税、不可抵扣的流转税、在岸服务分包商代扣代缴税等。即代扣代缴税是所得税性质, 不应该形成项目成本, 但是在当地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抵扣。而提供在岸服务的国内分包商如果没有在当地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开设银行账户, 总承包商在给支付分包商工程款款时, 在当地税务机关缴纳的代扣代缴税属于总承包商的分包成本, 形成投标项目成本。
项目的流转税筹划。充分利用当地在岸供应和劳务服务比较适用, 可以进销抵扣的增值税, 这时总承包商应该在当地获取注册税号, 并缴纳增值税。同时, 还要重视当地的特殊规定, 例如, 业主代为注册税号并缴纳增值税时, 承包商适用比较低的税率。承包商在自行注册申报缴纳税款的时候, 使用统一税率。这时由业主直接进行缴纳, 以此减少业主的现金流出, 但是总承包商所承担的税费不能相互抵扣。总承包商如果决定不注册独立税号, 那么在当地采购或分包时, 将不能获得进项增值税发票, 这时进项税不能构成项目成本。
项目投标其他筹划点
分包商选择。首先, 选择当地分包商。设备和消耗性的材料, 从国内采购再运输到项目施工现场, 成本高于当地采购, 或者有法律规定, 必须在当地进行采购, 那么在报价时, 需要以当地采购价格作为基础。在服务分包中, 业主要求必须分包给当地本土服务公司, 或者法律规定必须使用本地劳动工人, 那么必须根据当地的物价水平, 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