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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之南之暖阳暖阳
在人潮人涌的地铁站挤出来的时候,天色渐暗,林嘉低头看了一眼手表接着赶路,陈旧的楼房亮起了几家灯火,楼下几家的餐馆的饭菜味混合在一起,四周的空气带有常年挥散不去的油在这一带廉价陈旧的平房,但他选择了留在旁边,整整七年,不知道在等待什么。或许是心有不甘,才不会介意略显糟蹋的生活。
时间回来七年前的夏末,天气稀奇燥热,整个世界变成了一个巨大的蒸笼,劳碌的人类就是“热锅上的蚂蚁”,冒着泡泡的汽水成了这个夏天的代表。
男生对中学是充溢期盼的,期盼身材火辣或是活泼得意的女同学,正如女生们也期盼能在篮球架下帅气投篮,笑容迷人成果优异的王子,青春荷尔蒙的气味充满在校内的每一个角落。
林嘉说生活是一片大森林,你不知道会遇见什么鸟。曹哲也许就是他说的那只“鸟”。
假如要用一个词语来形容他们的相遇,就是“狗血”。林嘉恒久都不会遗忘自己挤入狭小的商店后,带着一丝兴奋看着自己的指尖离货架上的饮料越来越近,然后兀的感受到另一只带有温度的物体,仅是短短的瞬间,他感受到那个物体里仓皇离开留下的滑腻。
至今林嘉仍会懊悔当时抬起了头,他原以为那会是一场与漂亮女生的邂逅,然而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比自己高出一截的男生,那男生也有些为难,匆忙看了一眼林嘉就走了,他只记得他左眼角下方一粒假设隐假设现的泪痣。
夜晚班级集会的时候,林嘉惊异发觉今日“邂逅”的男生和自己同组,就坐在他的斜对面,他第一眼没认出来,多亏他眼角的泪痣,还有他的眼神。多年后林嘉始终无法忘怀,或许这是曹哲最独特的地方,他曾几次遐想,假设是某天他们分别了,无论多久他必须可以凭这两样东西认出他,没想到前半句竟成了真。
林嘉不知道曹哲有没有认出自己,也没有问。他第一次知道他的名字时,想不到会与他发生这么多故事。
林嘉已经记不大清晰他们是怎么相识的了,矫情点说是“缘分”,它好像一本书,翻得不经意会错过,太谨慎会流泪,没人说得清他们是错过了,还是流泪了。
班级篮球赛的消息快速扩散到每一个角落,男生们一放学就冲到篮球场占位,林嘉班上的男孩子好像都没有多大的兴致,原本班里没多少个人报名,经过班主任语重心长的劝告,他们才强求报了几个,林嘉是一起先就已经报名了,身高上有优势的曹哲后来被无端端列入名单之内,但是他一点也不懂篮球。
曹哲是学生会干部,教师安排的任务他总是没有怨言去完成,班上的男生去练球的时候他也跟着去了,只是每次球一到他手中就没有盼望,原来队员就没有很踊跃,他们也没有管这些事,曹哲却很较真,每次打完球都有点闷闷不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