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中铁四财〔2007〕657号
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团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事前规划、过程监察和控制、事后考核预算各单位的经济行为,明晰财务预算的原则、内容、计量方法和指标体系及表格组成,明确财务预算的报告、审核、批准程序和执行以及对执行情况的分析、监察、审计、考核办法,根据《公司法》和《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及各子公司章程,集团公司制定了《中铁四局集团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向集团公司反馈。
二○○七年十二月七日
中铁四局集团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事前规划、过程监察和控制、事后考核预算单位的经济行为,明晰财务预算的原则、内容、计量方法和指标体系及表格组成,明确财务预算的报告、审核、批准程序和执行以及对执行情况的分析、监察、审计、考核办法,根据《公司法》和《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及各子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向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集团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决算报告的单位均为财务预算单位(以下将财务预算单位简称为预算单位,财务预算简称为预算)。
第三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集团公司和预算单位战略目标,对预算期内资金的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做出的具体计划安排。
第四条根据本办法成立的预算中的各项指标是预算单位预算期内的经营目标;预算体现集团公司对预算单位的财务政策,是财务政策在预算单位预算年度的具体化;预算是评价预算单位预算期内经营成果优劣、管理水平高低、财务成果好坏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预算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预算,并按本办法的规定向集团公司报送,接受集团公司的审核。预算单位预算的成立以集团公司正式书面批复为依据;业经成立的预算,集团公司和预算单位应共同执行和遵守。
第六条集团公司财务部(以下简称为财务部)是受理、审核、批复预算和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监察以及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考核的主责部门,本办法第十四条中的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是辅责部门;集团公司审计部(以下简称为审计部)是对预算管理全过程进行审计监督的主责部门。
第二章预算编制的组织和职责
第七条预算编制委员会
㈠预算单位应成立预算编制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委员会);
㈡委员会委员由主任、副主任、预算内容所涉及到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㈢委员会主任由预算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总会计师担任副主任,没有总会计师的预算单位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担任副主任。
第八条预算编制办公室
㈠委员会下设预算编制办公室(以下简称为办公室);
㈡办公室成员由办公室主任、预算内容所涉及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
㈢办公室主任由预算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九条委员会的基本职责和基本工作原则
㈠委员会实行主任负责制,委员会副主任在委员会主任的授权下协助主任处理预算编制过程中的日常事务,委员会委员对委员会主任负责;
㈡委员会应根据本办法以及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根据本办法提出的关于编制预算的制度、办法、具体要求等将预算项目、指标的编制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
㈢预算编制过程中涉及的重大事项,委员会应按照预算单位的相关制度提交相应的会议进行审议、决策。本款所称的重大事项是指根据预算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