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股权约束、债权约束、客户约束
黄 敏 一、市场约束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
(一)发达的金融市场
市场约束要充分发挥作用,首先需要有一个健全的金融市场体系,即要求具有完整、统一开放的金融市场,各个子市场(如资但从上市公司治理实践来看,股权约束又是一种弹性较大的约束方式。尽管股东对公司拥有剩余索取权,但公司并无分派股息的法定义务,因而股权约束在财务上对公司经营者造成的压力并不小,其力度及有效性主要取决于公司股权集中或分散的程度。股权越集中,形成控股大股东,约束力度就越强;反之,则使股权约束力相应弱化。(2)有关信息在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分布的对称程度。对称的信息分布不仅有利于股东对经营者进行动态地评价、监督和控制,而且有利于提高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委托代理合约的完备程度。(3)股东的性质。个人股东和机构投资股东是股权实置的原生股东,国有股东是股权虚置的派生股东,法人股东则是引起复杂股权效应的派生股东。不同的股东对收益性、支配性、投资性的选择顺序和追求程度不同,因而股权约束的力度也不相同。
从我国情况看,上市公司股权约束总体呈现出软化乏力状态,同时也存在控股股东滥用控股权的问题。国家股股权被不同政府机构分割,股权约束弱化,结果造成在国家股比重较大的公司,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同时也促使国家以行政方式来行使股东的权力,形成行政约束对股权约束的替代。个人股东过于分散,难以形成对公司约束的合力,普遍存在用脚投票的消极行为。法人股东多为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母公司,自身存在股权软约束条件下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加上改制不彻底,控股母公司与上市公司在人、财、物等方面有诸多关联,甚至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因而出现控股母公司在“内部人控制”情况下对上市公司滥用控股权的问题。
三、债权约束机制
债权约束是指在公司负债经营的条件下,债权人为保障自身利益而对公司经营者施加的影响或压力。相对股权约束而言,债权约束具有如下特点:债权人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不介入公司部治理,而只是拥有对到期债务本息的索取权,即债权约束主要体现为一种财务约束,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在公司不主动还本付息的条件下,债权人可诉诸法律执行;在公司丧失偿债能力的前提下,公司治理主导权即由股东移交债权人,公司将面临破产清算或资产重组的命运。
因此,债权约束要比股权约束硬得多,可以更有效地发挥对经营者的监督约束作用。首先,公司定期的债息支出将减少经理用于享受的自由资金流量,削弱其低效投资的选择空问,进而可以抑制经理的过度投资行为。债务作为一种担保和承诺机制,能够促使经理人员多努力工作,少个人享受,并做出更好的投资决策,降低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而产生的代理成本。其次,破产威胁的存在,经营状况不佳的企业不敢背上过多的债务负担,因而,负债率的高低,可以向外界传递企业经营状况好坏的信息,有利于利益相关人正确地评价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形成更有效的经营监督机制。最后,债权促使企业的所有者更加关注企业的经济效益,更有动力监督企业的经营。破产机制的存在使企业的股权所有者承受着更多的企业经营风险,如果企业因经营效益差而进入破产程序,那么企业的资产就首先用来抵偿企业债务,受损失最大的将是企业的股东,所以债权约束与股权约束有互补效果。
债权约束的力度与公司负债的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