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全家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依法经营并保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业务经营的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类易④《购买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客户单位原印章。 4、销售人员应仔细核对购用印鉴卡或购买许可证以及购买者身份;以上资料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销售手续。发现不符,不得销售,记录并保存核查情况。 5、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应送至客户单位,不允许客户单位人员自行提货。 6、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要建立专账并做到及时记录,如实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购买单位、购买日期等内容,账目完整不涂改,帐货相符。 7、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时不得硬性搭售其它药品,不得零售,禁止使用现金交易。 8、经营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建立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起指定机构报送相关信息的网络终端,及时将有关购进、销售、库存情况通过网络上报。 (六)运输 1、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采取道路运输方式,必须采用箱式封闭货车,有专人押运。 2、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到货后,承运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收货单位办理交货手续,双方对货物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确保货物准确交付。 3、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在运输途中出现包装破损时,运输人员药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发生被盗、被抢、丢失的,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并通知收货单位,收货单位应立即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七)退货: (1)原则上不允许退货,特殊情况需要退货的,须规范履行各项手续,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货手续。 (2)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退货包括购进退出和销后退回: a购进退出。系指本公司在购进过程中发生的因效期、产地、规格、数量、包装及市场变化等情况需向供货企业退货的行为。 b销后退回。系指本公司在将药品销售给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等销售客户时,对方因效期、产地、规格、数量、包装及市场变化等原因需向本公司退货的行为。 (3)退货药品应存放于退货(库)区,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或查封的药品,不得向供货企业退货。(4)销后退回的药品均应核实原销售记录,确认是本公司售出的药品后,方可办理退货手续。(5)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退货验收,必须由双人进行。 (6)保管人员凭销售部门开具的退货凭证收货,存放于退货库(区),并做好退货记录。(7)对销后退回药品,验收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验收制度及程序进行逐批检查验收。(8)对购进退出的药品,储运部应凭采购部门开具的退货凭证办理退货手续。(9)药品销后退回、购进退出均应办理交接手续并签字或盖章。 (10)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退货管理还应遵循《冷藏药品管理制度》及国家相关规定。 13、不合格报损销毁: (1)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有效控制。各环节发现的疑不合格药品,均应按规定报质量管理部门。由质量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确认,签署意见。
(2)药品入库验收过程中发现有疑问的,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确认,确认为不合格的药品应拒收,同时通知采购部门,及时联系供货方处理。 (3)在库养护、出库复核过程中发现有疑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