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江苏省苏州市劳动合同
江苏省苏州市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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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方对于模范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以及工作成绩优异的乙方,应当根据企业规章制度给予精神鼓励和特制奖励。甲方对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不服从的乙方,可以根据企业规章制度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第七条教 教育与培训
1、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上岗前培训及职业技术培训的义务,如需乙方从事特种作业,应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2、乙方应努力学习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工作能力。
3、甲方出资培训乙方,乙方所取得的培训证明及相关证照应交甲方保存。
4、如甲方出资培训乙方,乙方须为甲方服务满规定的年限,否则乙方需承担培训费用,其数额按已服务年限递减计算。具体服务年限及递减方法参照甲方有关管理制度。
第八条 续订、变更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即行解除本合同,双方依法办理退工手续。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的损失的;
4)在职期间,在外从事与公司所营相同性质之业务;
5)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适当的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6)(注:此项不构成合同解除理由);
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与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8)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在征求乙方意见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和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4、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者解除本合同,不得辞退乙方。
1)乙方因工伤或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期间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实行计划生育的乙方(指女性)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但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第(1)(2)(3)(4)项规定的除外。
5、乙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者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不同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