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技术服务合同验收
在____注册成立的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中国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本技术效劳合同:
第一条
个月,第十二个月为休假〕。休假间工资应全部以美元〔或英镑〕支付。
2.乙方技术人员每年应得____元〔甲方国币〕的奖金,奖金的____%以美元〔或英镑〕支付。
3.在甲方效劳期间,甲方为乙方技术人员回国休假供应来回经济舱机票。
第九条
甲方还同意为乙方人员办理移民手续,其中包括:
1.办理出入境签证;
2.为乙方人员办理合同规定雇用期间的长期居住许可;
3.担当本条1和2款所产生的费用。
第十条
在合同期间内,乙方技术人员由于家庭不幸和/或其它缘由,可请紧急事假十天。
1.准予乙方人员事假时,甲方不负责:
〔1〕乙方事假人员旅费;
〔2〕本合同第三条1〔1〕款中所规定的技术效劳费;
〔3〕因乙方人员事假期满后不能返回____〔甲方国名〕而换人时所需费用。
2.乙方应负责:
〔1〕从国内另行换人,替换不能返回甲方效劳的技术人员;
〔2〕担当换人所需的全部费用。
〔3〕因乙方人员事假期满后不能返回____〔甲方国名〕而换人时所产生的费用。
3.〔1〕在合同期间内,由于甲方或所在国缘由,致使乙方人员不能工作时,甲方同意:向乙方技术人员支付双方同意的技术效劳费〔见第三条1〔1〕款〕;
〔2〕因甲方缘由终止合同、甲方违反合同或阻挠合同履行时,甲方同意:
a.按合同规定费用,向乙方人员支付三个月的技术效劳费〔见第三条1〔1〕款〕;
b.执行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
第十一条
1.乙方技术人员因身体不好或工伤,在两个月内不能痊愈时,乙方同意:
〔1〕从中国另行派人替换上述人员;
〔2〕担当替换人员从中国到____〔甲方国名〕的旅费。
〔3〕甲方同意担当因病或工伤返回中国人员的旅费。
2.在合同期间内,技术效劳组人员因工伤致残或死亡,甲方同意:
〔1〕处理事故、工伤或死亡的一切善后事宜;
〔2〕负担所产生的费用;
〔3〕按____〔甲方国名〕现行的工人补偿法向死者伤残者支付抚恤金和/或补偿费。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双方对本合同的说明如有不同看法,发生分歧和争吵,或由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事项,应依据____〔甲方国名〕的现行法律,提交双方均能承受的唯一仲裁人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的执行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先,有效期限共____年,此为第一阶段。
____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应进一步商定持续合同期限和与之有关的条件。
第十四条
本合同共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