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安全礼貌施工措施( 1):
安全礼貌施工措施
一。安全施工的措施
1。在施工现场的进口明显位置,务必挂安全生造、试验及起重指挥信号、起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状况进行定期专业检查并落实整改,安监部协助检查并对其检查整改状况进行监督。
5.消防及交通检查由公安保卫部组织消防、交通管理人员对现
场各类配电室、电缆夹层及隧道、库房、工具房、存油区、氧气乙炔站等重点消防部位和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行驶状况进行专业检查并落实整改,安监部协助检查并对检查整改状况进行监督。
五.安全礼貌施工措施
1.所有施工项目务必编制作业指导书并按规定办法审批。作业
指导书中务必有切实可行的安全礼貌施工措施。安全礼貌施工措施中务必明确该项目的主要危险点及安全监护人并贴合以下要求:明确对该项目施工人员的要求;明确对该项目施工用机械、工器具的要求;明确施工中各类材料的使用、存放、回收要求;明确施工中务必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要求;明确施工作业环境的礼貌施工要求。
2.所有施工项目务必进行安全交底,无措施或未交底的项目严
禁布置施工。重大及危险性作业项目务必按规定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按规定办法审批后方可开工。在已投入运行的区域或与运行系统相连接的区域施工,务必严格执行电厂关于工作票管理制度,办理响应的工作票并有电厂运行人员在场监护的状况下方可开工。现场动火作业务必办理动火工作票经公安保卫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工。
3.施风险预测预防制度,工程部各专业工程师针对工程实际状
况,编制月度、季度、年度安全作业指导计划,针对施工中的高处作业、交叉作业、焊接、吊装、运输、用电、用气、爆破、动火等环节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高处坠落、高处落物打击、触电、机械伤害等人身防范措施和防风、防火、防雨、防雷措施,经安全工程师审批后负责落实执行,安监部主任对措施制订和落实状况进行监督考核。
4.项目开工前,由安监部主任代表项目工地同各承包方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作为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一并执行。
六.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管理
1.现场安全警示牌由安监部规划布置,负责日常管理。工程部负责安全警示牌的安装和维护。
2。警戒绳、水平安全绳、安全网、软爬梯等安全设施由安监部
选型,编制购置计划经审批后交物资部订购,由工地租赁站负责管理和发放,安监部对日常使用状况进行监督。
3。防护通道、安全围栏、孔洞盖板、脚手架等安全设施由安监部带给施工标准、要求,工程部负责施工安装,安监部对安装及使用状况进行监督。
4.因工程施工特殊需要的特殊防护用品和用具,由安监部负责编制计划报批并审批发放。
5.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务必遵守工地安全礼貌施工管理各项
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规范着装。具体要求执行部颁《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七.安全例会
1.工地每月组织一次由经理主持,分管经理、各部室主任、安监部安全工程师、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参加的安全工作会议,检查工地安全礼貌施工目标计划和安全措施实施状况,听取安监部月度安全礼貌施工监督考核状况汇报,解决安全礼貌施工方面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安全礼貌施工工作要求。
2.安监部每周组织一次由承包方安监员参加的安全专业会议,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施工动态,总结布置日常工作。
3。工程部在工地生产协调会上按照“五同时”原则,讨论、解决安全礼貌施工问题。
八.分承包方管理
1。分承包方务必遵守工地安全礼貌管理规章制度,服从工地安监部在安全礼貌施工方面的管理。
2.分承包方务必经工地安监部审查其施工资质并与其签订安全施工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和义务,否则不得使用。
3.分承包方务必遵守工地关于安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标准化
的规定,为本单位人员配备贴合工地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
4.对分承包方实行安全礼貌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由合同部预留分承包方施工管理费的 30%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分承包方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和重大不安全礼貌施工行为,扣除其保证金
的 100%,发生轻伤事故和影响恶劣的不礼貌施工行为,扣除其保证金的 50%。
5.工地对于在工程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分承包方应给予奖励,对不服从工地安全礼貌施工管理、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分承包方,应立即终止合同,终止使用。
九.事故处理
执行《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中关于事故调查处理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