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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取缔无照经营问题探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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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取缔无照经营问题探析.doc

上传人:学习的一点 2022/4/18 文件大小:1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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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查处取缔无照经营问题探析
李传银 随着市场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各类市场主体迅猛增长,与之相伴而生的无照经营行为也呈增多趋势,成为长期困扰工商部门的一大难点问题。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几个问题谈一些看法。
管执法的重点。
(五)从交易领域上区分。无照经营可分为实体经济中的无照经营(简称“实体无照经营”)和网络经济中的无照经营(简称“网络无照经营”)。伴随着世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知识经济、网络经济应运而生,传统的交易主体、交易方式、交易领域发生深刻变化。无照经营行为也出现新的特点。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查处网络无照经营的工作还没有大范围开展。目前,我们还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查处实体无照经营上,同时要加强对监管网络无照经营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以应对监管实体与网络两种经济形态、国内与国际两个市场的严峻挑战,确保职能到位。
(六)从执法管辖上区分。无照经营可分为工商管辖型、许可部门管辖型、工商与许可部门兼有管辖型三类。(1)工商管辖型:指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只有工商部门享有对某类无照经营行为的管辖权,包括无需前置许可的无照经营和需要前置许可但法律法规明确由工商部门管辖的无照经营。依法做好这类无照经营的查处取缔工作,应当纳入基层工商机关尤其是工商所的日常工作范围,使之经常化、制度化。(2)许可部门管辖型。指由工商部门以外的其它许可部门单独负责查处取缔的无照经营,属于此类的大都违反市场行为法。主要集中在证券业、保险业、金融业、生猪屠宰等。对于这类无照经营,工商部门主要是配合参与。(3)工商与许可部门兼有管辖型。指工商部门和其他相关许可部门都有管辖权的无照经营。由于两家都有查处权,就容易出现“谁都管、谁都不管”的情况:加之这类无照经营一般都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应当成为各级工商机关监管风险防范的重点。

三、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一)分散管理式。主要特点是:政府没有就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门制定出台文件。而由各个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监管职能,开展查处取缔工作。这种模式是最早的松散性管理,实质上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是一种“各自为政”、扯皮低效,最终把责任风险推给工商部门的模式。
(二)工商牵头式。这是目前各地普遍采用的模式。其主要特点是:政府统一领导,工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具体以政府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抄告制度、执法协作制度为工作机制,在工商部门设置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其主要优点在于:工商部门可以摆脱“单打独斗”的窘境,利用政府搭建的联席会议这个平台,既充分争取各级政府的重视,又能协调各相关部门,使查处无照经营工作由主要依靠工商部门变为政府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形成合力,工作效能会大大提高。其不足方面主要是工商部门承担了“牵头”职责,协调任务较重,时间一久容易使相关部门产生“工作依赖”或“推卸责任”。
(三)政府主导式。这种模式是在第二种模式的基础上发展演进的,进一步凸显了各级政府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中的组织领导作用,日常工作由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工商部门主要是当好参谋,协同政府办公室参与组织协调工作。同时,进一步细化了各相关许可部门、监管部门的职责,有效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