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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鱼塘合同书
租赁,是一种以必须费用借贷实物的经济行为。在这种经济行为中,出租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某种物品交与承租人运用,承租人由此获得在一段时期内运用该物品的权利,但物品的全部权仍保存在出
第四条 在承包期间,乙方所承包鱼塘用电须听从电管站管理,要平安用电,开户、电力设备安装、材料费用以及鱼塘用电电费由乙方全权负责。如发生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鱼塘用途
1、甲方供应鱼塘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必需按规定养殖水产物,不允许随意变更其运用用途和破坏鱼塘,期满后按原貌交还给甲方(包括塘基修复)。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运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急方法。
第六条 在承包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立建筑物或种植农作物,期满后应撤除搬迁或停顿耕作,假设新承包者情愿受让,可接着保存,但绝不允许前者保存运用,否那么甲方有权雇请民工强制撤除,所需一切费用,仍要乙方支付。
第七条 乙方承包的只是鱼塘的水面,鱼塘基面运用权仍属甲方,乙方只能作短暂运用。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立或者乡镇须要征用土地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听从,本合同同时解除。征地单位按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青苗费、土地补偿费和其他补偿费归甲方。乙方在接通知30日内必需交出鱼塘,乙方应缴的承包款那么按发出通知当日减收一个月计算。如乙方接通知30天后未交出鱼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作任何补偿。 乙方施工的建筑物要在承包期满后10天由乙方自行拆迁,逾期不处理的那么归甲方全部。如需修筑塘基的由乙方自行修理整治,但承包期满后不得撤除,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第八条 乙方须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刚好供应抽水机给乙方运用。如发生偷、毒、炸鱼等状况,甲方应踊跃帮助乙方处理。
第九条 乙方必需按合同所定期限缴纳承包款,逾期15天未完成的,作自动退包处理,甲方有权没收押金并终止合同,收回鱼塘重新发包。
第十条 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转租、转包、转借、或者以合作,联营为名,实质是变更承包经营者的(假设遇特别状况经甲方批准并办妥手续者除外);
、丢耕、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承包鱼塘的用途和进展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造成地力、生产力下降的;
,损害公共利益的;
(包括局部拖欠)达_10__天的;
、法规规定乙方在承包期间,如要转让给他人承包,须经甲方同意才能转让。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必需完成全部承包款并经得甲方同意,才能终止合同,另甲方有权将押金没收作为补偿。其他有关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