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
文档名称:

广州市地下铁道管理条例.txt

格式:txt   页数:4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TXT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广州市地下铁道管理条例.txt

上传人:yixingmaoj 2014/11/13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广州市地下铁道管理条例.tx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单位)
19991027(颁布时间)
19991201(实施时间)
20080101(失效时间)
穗常发[1999]48号(文号)
广州市地下铁道管理条例
(1999年8月6日广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1999年9月24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1999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管理
第三章设施管理
第四章运营管理
第五章安全管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地下铁道管理,保障地铁建设顺利进行和安全运营,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地下铁道(以下简称地铁),是指大运量的城市地下快速轨道运输系统,包括与其相连的地面和高架部分。
地铁设施,是指地铁隧道、轨道、地面线路、高架线路、机车、列车、车站、车辆段、出入口、通风亭、机电设备以及为保障地铁运营而设置的相关设施。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地铁的规划、建设、运营、设施保护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地铁建设和运营,实行统一规划、分期建设,集中管理、规范服务的原则。
第五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地铁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条例。
地铁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地铁建设、运营和设施保护工作,按照本条例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
公安部门负责地铁的治安管理。
市计划、规划、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以及地铁沿线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二章建设管理
第六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制定包括地铁在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并划定地铁建设规划控制区域范围。
地铁建设计划,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地铁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执行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技术标准,并且符合保护周边建(构)筑物以及其它设施的安全技术规范。
地铁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
第八条地铁经营管理单位在地铁沿线采取技术保护及监测措施,相关单位和个人应予配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和擅自移动地铁线路测量控制点。
第九条地铁建设投资管理实行企业内部控制和政府监控的方式。
企业内部控制由地铁经营管理单位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基本建设投资控制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设施管理
第十条地铁设立地铁控制保护区和地铁特别保护区。
地铁控制保护区,是指地铁地下车站、隧道和高架线路外侧三十米以及地铁地面车站、地面线路、地铁车辆段、控制中心、变电站用地范围外侧二十米范围内的区域。软土、砂土、溶洞、高含水率等地质条件特殊的地段,控制保护区的范围可以适当扩大,但需报市规划政主管部门同意。
地铁特别保护区,是指地铁工程结构处边线内侧五米、地面线路路堤或路堑外侧三米、高架线路及车辆段用地范围外侧三米范围内的区域。
第十一条在地铁控制保护区内进行下列活动的,必须制定保护地铁设施的方案,征求地铁经营管理单位意见,报经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一)建造、拆卸建(构)筑物;
(二)从事基坑开挖、爆破、桩基础施工、顶进、灌浆、锚杆作业;
(三)修建塘堰、开挖河道水渠、采石挖砂、打井取水;
(四)在地面线路和高架线路旁进行敷设管线等作业;
(五)在过江隧道段疏浚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