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内容:学****老师法》
时间:。7 主讲人:严玲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侮辱、殴打老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
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查究刑事责 内容:学****老师法》
时间:。7 主讲人:严玲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侮辱、殴打老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
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查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老师进展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
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详细情况给予行政处分。
国家工作人员对老师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按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追
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老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
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成心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老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依法查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地方人民政府对违犯本法规定,拖欠老师工资或者进犯老师其他合
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违犯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阻碍教育
教学工作,拖欠老师工资,损害老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查究刑事责任。(精品文档请下载)
第三十九条 老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进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
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精品文档请下载)
老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进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
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精品文档请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