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荒田承包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有一块搁置多年的水浸荒田位于 ,经村民大会讨论 ,
决定承包给乙方,现经双方好友商议,就具体事宜签订如下合
荒田承包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有一块搁置多年的水浸荒田位于 ,经村民大会讨论 ,
决定承包给乙方,现经双方好友商议,就具体事宜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1、承包土地位于
归属
队的荒田范围
.
2、承包期限为 年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承包金为每亩每年 元整(¥ 元)
3、承包金分三次支付,每 年为一期,承包金在当期的
月 日,一次性
付清当期的承包金。
4、甲方从签订合同日起 ,即把荒田交付给乙方使用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维
护好出租荒田的正常生产秩序。
6、出租荒田的范围界线由甲方负责理清,作边界标志,防止与邻村发生纠
纷。
7、在承包期内, 乙方在承包荒田范围内有自主生产活动权 ,甲方不得干预在
承租期内乙方的自主使用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以将承租的土地全部
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8、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征收对承包荒田范围的赔偿,除土地赔偿外 ,其他归
乙方所有,合同自然中止,甲方应将多收的承包金返还给乙方 .
9、合同期满,乙方应拥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包权,若不再承包,乙方则
应自行处置好在承包荒田上的资产或评估作价赔偿,但不承担恢复土地原状的
义务。
10、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的,属甲方原因则应退还已付承包金和作出合理
补偿。属乙方原因,除已交承包金外,还要支付租金直到甲方找到承租人止 .
11、乙方承包土地需经甲方村民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