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论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摘要】渔业是典型的资源性产业, 19 世纪以前, 海洋鱼类“捕之不竭, 用之不尽”的观点十分流行, 但是近年来由于人口增长和科学技术的发展, 渔业资源过度开发利用超过了其自身的恢复能力, 海洋渔业资源逐渐走向衰退, 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前景堪忧。本文分析了国内外各学者及研究人员对渔业资源产权制度如何设立的各种研究进展, 分析了渔业的可持续发展情况。【关键词】可持续;渔业资源;可持续一、文献回顾: 1. 国外方面:国外很很早就有渔业资源养护和管理理念的萌发及实践。渔业资源具有流动性和再生性, 早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以前, 印第安人在观察到此特征, 并就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程度建立了适合当时发展的渔业可持续发展制度。随着社会的变迁, 可持续发展制度被过度开发的制度取代。导致了渔业的衰退。加拿大科学家 gordon ( 1954 )《 The Economic Theory mon-Property Resource : The Fishery 》对海洋渔业资源中存在的过度捕捞问题进行了解释, 他指出海洋渔业资源过度利用的原因在于渔业资源的公有性而非私有。他认为由于渔民渔业活动的无序竞争导致渔业资源的过度利用,使渔获量超过了资源利用的最优值, 政府等组织对渔业活动进行管理。他强调对渔业资源开发利用的研究不能仅仅集中于生物学层面, 不能见物不见人, 必须同时加强经济学研究。 1968 2 年 Garrett Hardin 在《科学杂志》发表的文章受到了经济学界的极大关注, 他指出, 自由竞争无法实现渔业的良性发展, 由于“自由准入”的存在,没有哪个人会承担资源状况恶化的全部成本,其结果就是“搭便车”和过度开发, Hardin 将此命名为“公地的悲剧”。 Francis 于 1973 年在 Scott ( 1955 ) 的独占性所有权思想上提出了个体可转让配额制度( individual transferable quota , 简称 ITQ )。该制度提出后, Moloney 和 Pearse ( 1979 ) 等人又对 ITQ 进行了比较详尽的阐述。按照他们的观点, 为避免捕捞能力的增加、过度捕捞的出现, ITQ 制度在确定渔业资源总可捕量( TotalAllowable Catch , 简称 TAC ) 的基础上, 将 TAC 分成若干份渔获配额, 分给渔民及相关组织, 允许他在渔获量配额范围之内自由捕捞, 当其渔获量达到配额后,禁止该渔民或组织在该年度内从事该鱼种的捕捞, 同时配额作为一种财产, 可以如同其他财产一样在市场上进行交换或交易。 2. 国内方面:中国是一个渔民众多的渔业大国,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的相当一段时期,我国渔船数量一直在增长。直接照搬别国的 ITQ 制度的实施有可能具有很高的交易成本。我国更多学者关注于成立渔民组织。郭文路等( 2001 ) 详细介绍了我国台湾地区的渔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状况, 深入分析了它对渔业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高健( 2006 ) 运用组织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深入分析了建立渔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合理性,得出我国海洋渔业经济发展通过市场自我调节相结合和宏观调控和双向结合的方式是实现海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唐建业( 2006 )深入研究分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