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开办资金捐赠承诺书
说明。本页应当根据捐赠人数复制后填写。每位捐赠人填写一页(一式两份)。
本人/单位
,个人身份证/护照号码;或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
本人/单位现自愿捐资(元)(门提供的“审查意见”模板)⑤拟任法定代表人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治合格等证明材料;拟任法定代表人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治合格等证明材料;⑥验资报告。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时的开办资金,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开办资金金额必须达到该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所申请登记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具备与其规模、业务活动范围和业务量相适应的合法财产。在其合法财产中,非国有资产的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2/3。国家法律或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对从事某行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开办资金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⑦场所使用权证明。(住所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房产证复印件;住所为其他组织或个人无偿提供的,须由房产所有者出具证明,并提供房屋产
权证复印件;住所为民办非企业单位购买的,须提供买卖合同复印件以及房产证复印件)场所为举办者直接拥有的,提供所有权证明;租用的,提供租用合同,租赁期必须在1年以上;⑦其他必要的资料。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填写表格:
1、《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2、《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
3、《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4、《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
5、《开办资金捐赠承诺书》
6、《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7、《民办非企业单位银行帐户备案表》
8、《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备案表》
9、《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与承诺服务情况备案表》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
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于每年的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并于5月31日前,报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民办非企业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和手续的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的情况以及财务管理的情况。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的程序是:
1、民办非企业单位领取或从济南民政网下载《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及其他有关材料;
2、民办非企业单位于每年5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检材料;
3、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年检材料;
4、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年检结论,发布年检结论公告。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接受年检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已填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
3、财务审计报告;
4、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已经取得执业许可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提交执业许可证副本。
(三)年检的主要内容包括:
1、遵守法律法规和事项变动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
3、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
4、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5、机构变动和人员聘用情况;
6、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四)登记管理机关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予以撤销登记并公告。
以上材料、表格从济南社会组织网上下载。(搜索“济南社会组织网”→“办事指南”→“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篇五:福利、医疗、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一次性告知单1110福利、医疗、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一、什么是民办非企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二、申请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二)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申请登记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具备与其规模、业务活动范围和业务量相适应的合法财产,资金数额必须达到该行业所规定或要求的开办资金的最低限额。在其合法财产中,非国有资产的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2/3。国家法律或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对从事某行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开办资金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有必要的场所。